宪政
宪政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宪政
◎指立宪政治。
英文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网络解释
宪政
宪政(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
1,二是对宪政时期所要实行的议会制、内阁制和省自治制的制度设计。
2,因此,其自由主义理论和法治宪政理论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
3,经过拨乱反正之后,宪政体制终于走上了正轨。
4,由传统集权政体向现代立宪政体的转换,是梁启超的宪政理想。
5,尽管周期性的政治和经济波动依然发生,但他表示:“在整个拉美史上……这是宪政持续最长的阶段。
6,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亚里士多德的“三分法”,再到波利比乌斯的混合宪政论,政体都处于思想的核心位置。
7,这是行政立法两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宪政架构。
8,立宪法易,行宪政难,宪政建设,兹事体大,思想启蒙,刻不容缓。
9,本文还比较了弗莱堡学派和宪政经济学,指出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10,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因而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