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
宪政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宪政
◎指立宪政治。
英文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网络解释
宪政
宪政(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
1,国际法在国内法中的地位问题对致力于宪政改革的非洲国家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2,经过拨乱反正之后,宪政体制终於走上了正轨。
3,留学英国时,他向国人介绍西方宪政学说,提倡政党政治。
4,宪政之眼即有警惕,担心网警巡查再造新的口袋罪:“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有序,需要权力部门的参与。
5,尽管偶有暴力事件发生,但大部分人民坚定不移的支持宪政改革。
6,这是行政立法两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宪政架构。
7,遵照无产阶级*政治的理论,社会主义宪法无意成为国家权力的真实或常态的信条和规则。相反,它是新宪政从立宪的那里领受的成文法上的认可和祝贺。另有一套位于宪法信条上的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则、惯例。这就是由党内长期民主集中制培育而成的政治伦理和组织纪律。冯象
8,柏克的权利理论是为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辩护的理论。
9,第三,两次宪政运动也是民主思想与*制思想之间斗争的必然反映。
10,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确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国家,因而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