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
宪政的意思
词语解释
宪政
◎指立宪政治。
英文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网络解释
宪政
宪政(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中的一个概念,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导宪法制定或推动宪法实施的实践;第二层含义是建立并推动特定类型政治制度的实践,这类制度一般包含了有限政府、权力分立、代议民主、司法独立等政治原理。
1,由传统集权政体向现代立宪政体的转换,是梁启超的宪政理想。
2,临时政府表示将跟本·阿里家族决裂,不仅释放了1800名政治犯,还要没收本·阿里所在的突尼斯宪政民主联盟(宪盟)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3,所以今年我一定要通过宪政改革重振大家对于作风的信心。
4,预算法之“老”,并不在于它的条款多么陈旧过时,而是民主法治的精神、约束政府的宪政理念未能浸润于其中。
5,留学英国时,他向国人介绍西方宪政学说,提倡政党政治。
6,宪政编查馆是在宪政改革中设立的一个重要机构。
7,宪政的最终实现乃是靠宪政三步骤中的护宪来达成的。
8,持不同看法的学者在联邦宪政法庭对德国参与救援希腊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若他们获胜,将对欧元产生灾难性影响.
9,他说,日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拿着窃听资料,喜孜孜地去找马英九报告,“若黄不知道这违反司法独立、破坏宪政体制的话,实在是笨的可以”。
10,文章认为,“司法”的是非莫辨,政治人物的反复莫测,将“宪政”正义变成了赌局中的筹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