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意思
屡:多次;鲜:新奇。
多次见到就不觉得新奇了。也作“数见不鲜。”。
出处:鲁迅《而已集・略谈香港》:“第二条是‘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
用法:复句式;作谓语、定语;指多次见到,并不新奇。
例子:搜身的纠葛,在香港屡见不鲜。(鲁迅《而已集 略谈香港》)
正音:“鲜”,读作“xiān”,不能读作“xiǎn”。
辨形:“鲜”,不能写作“显”。
辨析:“屡见不鲜”和“司空见惯”都有见多了;不以为奇的意思。但“屡见不鲜”含有的“不足为奇”客观性强;语义重;“司空见惯”还可以表示“某人认为某物或现象常常见到;主观性强。”
歇后语: 常来的客人坐冷凳 —— 屡见不鲜
谜语: 1. 老观众 (谜底:屡见不鲜)
2. 多看无滋味 (谜底:屡见不鲜)
3. 满眼都是咸腌货 (谜底:屡见不鲜)
屡见不鲜的详细解释
【释义】
常常见到,并不新奇。见“数见不鲜”条。如:“这种怪异的发型流行久了,也就屡见不鲜,见怪不怪了。”
屡见不鲜的翻译
- common sight
- よく見られることで珍(めずら)しくない
- immer wieder vorkommen(keine Seltenheit sein)
- не редкость
屡见不鲜的造句
1,39. 米饭,里条如许的屡见不鲜对人们来讲固然是甘旨的,是多年去必不成少的主食,中国的一些小吃也是极吸惹人的。
2,科举时代,这类事件本身就多,而清代科举如儿戏,百弊丛生,这类范进式的考生的故事,屡见不鲜,也不知害了多少人的性命。
3,114. 此后的宋元明清一直到民国,“人相食”事件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但不再出现在“食货志”中,而是出现在零零星星的野史记载中。
4,48. 饱学之士也大言不惭地承认,他们尚不知霍桑和梅尔维尔为何许人。诸如此类的事是屡见不鲜的。
5,96. 但事实并非如此,用解放后的修改本,用一般的通行本作为材料,来写作家评传,来评论作家过去的作品,这是屡见不鲜的现象,可以说俯拾即是的。
6,34. 有些孩子受环境的影响走上邪路,这种橘化为枳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
7,47. 报告说酷刑普遍存在,政府军法外行刑也屡见不鲜。
8,13.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中国农民自费出国考察已是屡见不鲜的事情。
9,像这样战胜自然灾害,变歉收年为丰收年的事例,决非仅见于少数地方,而是屡见不鲜的普遍事实。
10,23. 在历史上,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内部为了争夺统治权,父子兄弟自相残杀是屡见不鲜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