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宋史》,《辞海》等明确记载,世称涑水先生。生于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北宋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历来受人景仰。生平著作甚多,主要有史学巨著《资治通鉴》、《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稽古录》、《涑水记闻》、《潜虚》等。
轶事典故
一生诚信,应该也是受父亲的诚实教育的影响,大概在五、六岁时,有一次,他要给胡桃去皮,他不会做,姊姊想帮他,也去不掉,姊姊就先行离开了,後来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顺利将胡核去皮,等姐姐回来,便问:“谁帮你做的?”他欺骗姊姊是自己做的,父亲便训斥他:“小子怎敢说谎。”司马光从此不敢说谎,年长之后,还把这件事,写到纸上,策励自己,一直到死,没有说过谎言。的儿子邵伯温还看过这张纸。清人说:“司马光一生以至诚为主,以不欺为本。”後人对司马光盖棺论定之语,也是一个“诚”字。 有一次,司马光跟小伙伴们在后院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玩,一不小心,掉到水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边哭边喊,跑到外面向大人求救。司马光却急中生智,从地上捡起一块大石头,使劲向水缸砸去,“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小小的司马光遇事沉着冷静,从小就是一副小大人模样。这件偶然的事件使小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被人们广泛流传。 司马光要卖一匹马,这匹马毛色纯正漂亮,高大有力,性情温顺,只可惜夏季有肺病。司马光对管家说:“这匹马夏季有肺病,这一定要告诉给买主听。”管家笑了笑说:“哪有人像你这样的呀?我们卖马怎能把人家看不出的毛病说出来!”司马光可不认同管家这种看法,对他说:“一匹马多少钱事小,对人不讲真话,坏了做人的名声事大。我们做人必须得要诚信,要是我们失去了诚信,损失将更大。”管家听后惭愧极了。 司马光性情淡泊不喜奢华,他在《训俭示康》中曾提到小时後长辈会给他穿华美的衣服,他总是害羞脸红而把它脱下。宝元年间中举时,曾得到仁宗皇帝的接见。酒席宴会上,每人都在头上插满鲜花,肆无忌惮地嬉戏取乐,唯独司马光正襟危坐,也不戴花。同事提醒说:“戴花乃皇上之令也!”司马光才不太情愿地戴了一朵小花。 司马光有一个老仆,一直称呼他为“君实秀才”。一次,来到司马光府邸,听到仆人的称呼,不禁好笑,戏谑曰:“你家主人不是秀才,已经是宰相亦,大家都称为‘君实相公’!”老仆大吃一惊,以后见了司马光,都毕恭毕敬地尊称“君实相公”,并高兴地说:“幸得大苏学士教导我……”司马光跌足长叹:“我家这个老仆,活活被子瞻教坏了。” 北宋士大夫生活富裕,有纳妾蓄妓的风尚。司马光是和、一样,极为罕见的不纳妾、不储妓之人。婚后三十年余,妻子张夫人没有生育,司马光并未放在心上,也没想过纳妾生子。张夫人却急得半死,一次,她背着司马光买了一个美女,悄悄安置在卧室,自己再借故外出。司马光见了,不加理睬,到书房看书去了。美女也跟着到了书房,一番搔首弄姿后,又取出一本书,随手翻了翻,娇滴滴地问:“请问先生,中丞是什么书呀?”司马光离她一丈,板起面孔,拱手答道:“中丞是尚书,是官职,不是书!”美女很是无趣,大失所望地走了。 还有一次,司马光到丈人家赏花。张夫人和丈母娘合计,又偷偷地安排了一个美貌丫鬟。司马光不客气了,生气地对丫鬟说:“走开!夫人不在,你来见我作甚!”第二天,丈人家的宾客都知道了此事,十分敬佩,说俨然就是“和”白头偕老的翻版。唯独一人笑道:“可惜司马光不会弹琴,只会鳖厮踢!”张夫人终身未育,司马光就收养了哥哥的儿子“司马康”,作为养子。 司马光就如此和妻子相依为命。洛阳的灯会享誉天下,逢元宵节,张夫人想出去看灯,司马光说:“家里也点灯,何必出去看?”张夫人说:“不止是看灯,也随便看看游人。”司马光一笑,说:“看人?怪了,难道我是鬼吗!”
人物生平
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日,出生于光州光山,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所以给他起名光;六岁时,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七岁时,不仅能背诵《左氏春秋》,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并且做出了“砸缸救友”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 天圣九年(1031年) ,司马光随父亲司马池从东京出发,一路经洛阳、潼关、宝鸡,过秦岭,前往四川广元,出任利州转运使,在栈道上遇着巨蟒,他沉着冷静地手持利剑,扎进巨蟒的尾巴上,使巨蟒疼痛得一震,滚下了深不可测的栈道下边。 司马光的博学来自多方面,一方面他好学强识,另一方面他的父亲也着意培养。他既诚实聪明,又十分懂事,深得父亲喜爱。同时,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耳濡目染,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还是见识方面,都“凛然如成人”。好多当时的大臣、名士,都很赏识司马光。 尚书张存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给司马光。担任过副宰相的庞籍在司马池死后,把司马光当成自己儿子一样培养、教育。司马池辗转河南、陕西、四川各地为官,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所以,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好多地方,在这些地方访古探奇,赋题壁,领略风土人情,极大地丰富了司马光的社会知识。 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二十岁,他参加了会试,一举高中进士甲科,从此步入仕林,初任华州(今陕西华县(判官。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今陕西大荔)知州,两地相距较近,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在同州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石早有才名,在同州当推官,虽比司马光大二十多岁,但两人很谈得来,经常在一起交流学问,谈古访今,成为忘年之交。同年,他和张存的女儿结婚。 宝元二年(1039年),因父亲调往杭州任职,司马光辞掉华州判官,改任苏州判官。正当他怀着远大的抱负,在仕途上步步上进时,他的母亲病逝了。按照封建礼教,他必须辞官回家服丧三年。在此期间,北方党项族人元昊称帝,建立了西夏国,西夏为了摆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同宋朝发生了战争,宋朝连连失败。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要求两浙添置弓手,增设指挥使等官职。司马父子认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好处。于是由司马光代父草拟《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 庆历元年(1041年)十二月,司马池病死在晋州,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故乡夏县。双亲的相继去世,使司马光悲痛万分,他叹息“平生念此心先乱”。但他在居丧期间,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在此期间,他读了大量的书,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如《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对一些古人古事,根据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提出见解。 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庆历四年(1044年),二十六岁的司马光服丧结束,签书武成军判官,不久又改宣德郎、将作监主簿,权知丰城县事。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取得“政声赫然,民称之”的政绩。 在工作之余,他大量阅读典籍,写下不少论文,如《机权论》、《才德论》、《廉颇论》、《应侯罢武安君兵》、《诛韩生》、《汉高祖斩丁公》、《甘罗》、《范睢》、《秦坑赵军》等几十篇。 庆历六年(1046年),司马光接到诏旨。调他担任大理评事、国子直讲。赴京之日,僚友们空府出动,置酒为他饯行。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即席赋诗:“不辞烂醉樽前倒,明日此欢重得无?追随不忍轻言别,回首城楼没晚烟!”这时司马光意气风发,虽然宦海茫茫,风云莫测,但仍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京都。 庆历七年(1047年),司马光二十九岁,贝州农民王则起义,攻占贝州城,号称“东平郡王”。这时司马光父亲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掌管全国军事要务。司马光写了《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具体建议“以计破”,威胁利诱并用,进行分化瓦解,只诛“首恶”,余皆不问。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66天,首领王则被杀,其余尽皆焚死。 皇祐元年(1049年),庞籍升任枢密使,举荐司马光任馆阁校勘,但没有得到皇帝的许可。皇祐三年(1051年),司马光三十三岁,由宰相庞籍推荐任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他在任职期间对《古文孝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撰写了《古文孝经指解》一文。皇祐五年(1053年),司马光任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校理,专任史官。从此,司马光开始了对历史的研究。正在司马光潜心研究历史时,庞籍被罢宰相职,降为户部侍郎,出任郓州(今山东郓城境内)知州。庞籍举荐司马光为郓州典学。 至和元年(1054年),司马光离开志趣相投的、石杨休、等人,去往郓州。不久,提任为通判,负责考察全州官吏。 至和二年(1055年),因庞籍出知并州,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司马光改任并州通判。 嘉祐元年(1056年),他连写三封《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第一、二、三状),建议仁宗皇帝立储君,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司马光选择了沉默。 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写成《边议》10卷,议论很有见地,司马光便予以推荐。 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一面决定修堡。正在这时,带兵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结果大败而归,自己不得已而自杀。朝廷御史审理此案,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贬谪知青州事,司马光向皇帝连奏三状奏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说明庞籍完全是出于“欲为国家保固疆圉”的本心,“发于忠赤,不顾身谋”,因为“过听臣言,以至于此”,应当“独臣罪,以至典刑”。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就又上奏章,引咎自归,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使司马光没有受到任何责罚。 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互相支持、爱护,难能可贵。庞籍死后,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大恩,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 嘉祐三年(1058年)司马光迁开封府推官,赐五品服;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司马光坚决推辞,连上五状,他认为自己“实非所长”,但仁宗一直不收回成命。 不久,仁宗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任职五年期间,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先后向仁宗上书“三言”、“五规”,多次上书仁宗解决继嗣的问题,仁宗觉得司马光真心为国家社稷考虑,遂将奏折转至中书省。司马光亲自到中书省催办,直到赵曙被立为皇太子。 司马光四十四岁时,擢为知制诰,但司马光不愿就职,他认为这是一个掌管起草诏令的差事,不是他的特长。为此,他在嘉祐七年(1062年)三月,连上九《辞知制诰状》,说明不适宜任此职务;仁宗皇帝收回诏令,改授天章阁待制兼侍讲,仍知谏院。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驾崩。四月赵曙即位,即英宗。两宫矛盾加剧,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四月十三日进《上皇太后疏》,四月二十七日进《上皇帝疏》,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内外协力的道理。六月二十二日,他又上《两宫疏》,指出:“金堤千里,溃于蚁穴;白璧之瑕,易离难合。”皇帝没有太后支持“无以君天下”,太后离开皇帝“无以安天下”。十一月二十六日,又写了两封章奏,一封给皇太后,一封给皇帝。在奏章中,讲历史,摆利害,晓明大义,从全局出发,苦苦相劝,终于得到效验。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 从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到治平元年(1064年)七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司马光为消除太后和英宗之间的矛盾,前后共上奏章17封。在五年的谏官生涯中,除了关注社会上层,帮助朝廷解决好皇位继承和皇帝的修身要领、治国政纲等关系国家命运的大事外,同时也把注意力放到下层人民身上。他发出了关心人民疾苦,减轻人民负担的呼声。而且这个思想几乎贯穿在他所有的奏章里。他在《论财利疏》中指出:当今天下最苦的是农民,因为“农民苦身劳力,粗衣粗食,还要向政府交纳各种赋税,负担各种劳役。收成好的年代,卖掉粮食以供官家盘剥,遇到凶年则流离失所,甚至冻饿而死”,建议切实采取一些利民措施。 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嘉祐六年(1061年),他上书《论宴饮状》,恳请皇帝为民着想,悉罢饮宴。他上《言遗赐札子》,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厚赏群臣。 仁宗死后,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但这些正确的谏言,因为朝廷腐朽,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当然不能被采纳。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 治平元年(1064年),司马光上奏《乞罢陕西义勇札子》,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义勇”使百姓“骨肉流离,田园荡尽”,给百姓带来无穷苦难,希望朝廷审察利害。特罢此事。当朝廷不予采纳时,他又写第二封札子,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他说: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一味拉夫凑数,只能是“徒有惊扰,而实无所用”。英宗这次略有所动,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但一经商量,方知此事拟议已久,难以更改。他又连上六疏,并和宰相进行辩论,韩琦虽然无言以对,但手中有权,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这次谏言失败后,司马光连上五状,要求降黜。 治平二年(1065年),朝廷任司马光龙图阁直学士,仍留任谏职。司马光因对谏官彻底失望了,借机连上三状,要求不当谏官,他在奏章上说:“臣从事谏职,首尾五年,自本朝以来,居此官者,未有如臣之久。臣资质愚戆,惟知报国,竭尽朴忠,与人立敌,前后甚众,四海之内,触处相逢,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以此朝夕冀望解去。”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仍进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三年(1066年),司马光将《通志》(以《史记》为主,编成《周纪》5卷,《秦纪》3卷,共8卷)进呈英宗。这部书的时间是从烈王二十三年,韩、赵、魏三家分封起,到秦二世三年,秦朝灭亡为止。英宗看后大为赞赏,并给司马光二条明确指示,一是接续《通志》往下编修,二是决定设立书局,并由司马光自择官属,作为自己的助手。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死,神宗即位。参知政事极力向神宗推荐,说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不久,又任司马光为御史中丞。 神宗赵顼即位以后,年轻年盛,朝气蓬勃,决心振兴祖业。他在虚心下问、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大胆的变革方案很符合自己的思想,于是在熙宁二年(1069年),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在思想上王安石主张开源,司马光主张节流。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直到王安石颁发“青苗法”,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 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实现国家的振兴。熙宁三年(1070年)二月十二日,擢司马光枢密副使,可是司马光以“不通财务”、“不习军旅”为由,坚决推辞,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连上五封札子,自请离京,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现陕西省西安市)。 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九日,他看到他的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进拒谏之计”、“用残民之术”,因而被罢官。司马光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自己退居洛阳,绝口不论政事,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时间长达15年。 元丰七年(1084年),司马光已六十六岁,《资治通鉴》全部修完,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十一月,《通鉴》的最后部分《唐纪》和《五代纪》修成以后,司马光连同《通鉴考异》、《通鉴目录》一起奏进给神宗皇帝。神宗皇帝十分重视,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皇帝的睿思殿图章,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写序。十二月初三日,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说他“博学多闻,贯穿今古,上自晚周,下迄五代,成一家之书,褒贬去取,有所据依”。并赏与银、绢、衣和马,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迁为秘书省正字。 元丰八年(1085年),司马光六十七岁。三月七日,神宗病死,年仅10岁的赵煦继位,是为哲宗。哲宗年幼,由祖母皇太后当政。皇太后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司马光上《乞开言路札子》,建议“广开言路”。司马光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要对农民施以“仁政”,接着上第二份奏疏《修心治国之要札子》,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提出保甲法、免役法和将兵法是“病民伤国,有害无益”。 皇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不久,又下诏除授门下侍郎(即副宰相)。但司马光上疏辞谢,以自己“龄发愈衰,精力愈耗”,请求只任知陈州。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司马光向皇太后进言,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李常、、等人招回朝中任职,、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 司马光废除新法,上《请革弊札子》,又在《请更新新法札子》中,把新法比之为毒药,请求立即采取措施,全部“更新”。废除了保甲法,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带病得知免役法、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无限感伤地说:“吾死不瞑目矣!”他向吕公著说:“光自病以来,悉以身付医,家事付康(司马康),国事未有所付。”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同时,上表请求辞位。但皇太后对他很倚重,不但不准辞位,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正式拜为宰相。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青苗法。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辑录《国语》的精要,编成《徽言》一书。又将《历年图》和《百官公卿表》增补、总辑为《稽古录》一书,形成一部“略存体要’’的简明通史,又负责将《资治通鉴》进行了最后的校定。 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司马光因病逝世,享年六十八岁,获赠太师、温国公,谥号文正,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为相,议论司马光更变熙丰法度,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毁坏所赐碑。 绍圣四年(1097年),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元符三年(1102年),追复太子太保。崇宁二年(1103年),蔡京为相时,再次追降左光禄大夫,旋即除名,将司马光等称为“元祐党人”,刻元祐党人碑,禁止元祐学术。大观年间,追复太子太保。靖康元年(1126年),赠太师,再次赐谥。宋高宗建炎年间,配享哲宗庙廷。
学术成就
的主要成就反映在学术上。其中最大的贡献,莫过于主持编写《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近4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司马光的独乐园,既是他的寓所,也是《资治通鉴》书局所在地。这里环境幽美,格调简素,反映了园主的情趣和追求。其书局在汴京时已奉诏成立,除了司马光之外,当时的著名学者刘恕、刘攽和都参与了书局的工作。其中,司马光任主编,刘恕、刘攽、范祖禹为协修,司马光的儿子司马康担任检阅文字的工作。司马光来洛阳后,便把《资治通鉴》书局由汴梁迁到洛阳。在独乐园中常住的不仅有书局的工作人员,当时洛阳的名贤如二程、、等也常来此聚会,堪称是一个学术中心。 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马光为此书付出毕生精力,成书不到2年,他便积劳而逝。《资治通鉴》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不假他人之手。 《资治通鉴》是我国最大的一部编年史,全书共二百九十四卷,通贯古今,上起战国初期韩、赵、魏三家分晋(公元前403年),下迄五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末年(宋太祖)灭后周以前(公元959年),凡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作者把这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史实,依时代先后,以年月为经,以史实为纬,顺序记写;对于重大的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与各方面的关联都交代得清清楚楚,使读者对史实的发展能够一目了然。宋元之际史学家胡三省说:“为人君而不知《通鉴》,则欲治而不知自治之源,恶乱而不知防乱之术。为人臣而不知《通鉴》,则上无以事君,下无以治民。……乃如用兵行师,创法立制,而不知迹古人之所以得,鉴古人之所以失,则求胜而败,图利而害,此必然者也。”(《新注资治通鉴序》)说:“自有书契以来,未有如《通鉴》者。”清代大史学家王鸣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不可不读之书”(《十七史商榷》卷1)。近代著名学者梁启超评价《通鉴》时说:“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以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愈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 司马光著述颇多。除了《资治通鉴》,还有《通鉴举要历》八十卷、《稽古录》二十卷、《本朝百官公卿表》六卷。此外,他在文学、经学、哲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和著述,主要代表作有《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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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八年(庚午,公元四九零年) 春,正月,诏放隔城俘二千馀人还魏。 乙丑,魏主如方山;二月,辛未,如灵泉;壬申,还宫。 地豆干频寇魏边,夏,四月,甲戌,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颐,新城之子也。 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五月,己酉,库莫奚寇魏边,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缅,鸾之弟也。缅留心狱讼,得劫,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民畏而爱之。 癸卯,大赦。 丙午,魏主如方山;丙辰,遂如灵泉池;八月,丙寅朔,还宫。 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连筹逼冠先使拜,冠先不从,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上厚赐其子雄;敕以丧委绝域,不可复寻,仕进无嫌。 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勇力,善骑射,好武事,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胆干;至镇,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锦袍、绛袄,欲以饷蛮,交易器仗。长史高平刘寅、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上敕精检。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召寅、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典签吴修之、魏景渊等诘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应方便答塞。”景渊曰:“应先检校。”子响大怒,执寅等八人,于后堂杀之,具以启闻。上欲赦江悆,闻皆已死,怒。壬辰,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僧静面启曰:“巴东王年少,长史执之太急,忿不思难故耳。天子儿过误杀人,有何大罪!官忽遣军西上,人情惶惧,无所不至。僧静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卫尉胡谐之、游击将军尹略、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检捕群小,敕之曰:“子响若束手自归,可全其命。”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欣泰谓谐之曰:“今段之行,胜既无名,负成奇耻。彼凶狡相聚,所以为其用者,或利赏逼威,无由自溃。若顿军夏口,宣示祸福,可不战而擒也。”谐之不从。欣泰,兴世之子也。 谐之等至江津,筑城燕尾洲。子响白服登城,频遣使与相闻,曰:“天下岂有儿反!身不作贼,直是粗疏。今便单舸还阙,受杀人之罪,何筑城见捉邪!”尹略独答曰:“谁将汝反父人共语!”子响唯洒泣;乃杀牛,具酒馔,饷台军,略弃之江流。子响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见传诏;法亮亦不遣,且执录其使。子响怒,遣所养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从灵溪西渡;子响自与百馀人操万钧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与台军战,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台军大败;尹略死,谐之等单艇逃去。 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长懋素忌子响,顺之之发建康也,太子密谕顺之,使早为之所,勿令得还。子响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杀之。 子响临死,启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钺。敕遣谐之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见;法亮终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 有司奏绝子响属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诸所连坐,别下考论。 久之,上游华林园,见一猿透掷悲鸣,问左右,曰:“猿子前日坠崖死。”上思子响,因呜咽流涕。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萧顺之惭惧,发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不许,贬为鱼复侯。 子响之乱,方镇皆启子响为逆,兗州刺史垣荣祖曰:“此非所宜言。正应云:‘刘寅等孤负恩奖,逼迫巴东,使至于此。’”上省之,以荣祖为知言。 台军焚烧江陵府舍,官曹文书,一时荡尽。上以大司马记室南阳乐蔼屡为本州僚佐,引见,问以西事。蔼应对详敏,上悦,用为荆州治中,敕付以修复府州事。蔼缮修廨舍数百区,顷之咸毕,而役不及民,荆部称之。 九月,癸丑,魏太皇太后冯氏殂;高祖勺饮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中部曹华阴杨椿谏曰:“陛下荷祖宗之业,临万国之重,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群下惶灼,莫知所言。且圣人之礼,毁不灭性;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其若宗庙何!”帝感其言,为之一进粥。 于是诸王公等皆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冬,十月,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戊辰,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甲戌,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诏曰:“比当别叙在心。”己卯,又谒陵。 庚辰,帝出至思贤门右,与群臣相慰劳。太尉丕等进言曰:“臣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远祖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而无改。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昼夜不释绖带。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少抑至慕之情,奉行先朝旧典。”帝曰:“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朝夕食粥,粗可支任,诸公何足忧怖!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馀古今丧礼,朕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可听之。” 帝因谓明根等曰:“圣人制卒哭之礼,授服之变,皆夺情以渐。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对曰:“臣等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下葬之初,奏练除之事。”帝曰:“朕惟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君德未流,臣义不洽,故身袭兗冕,行即位之礼。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失,深可痛恨!”高闾曰:“杜预,晋之硕学,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是以臣等忄娄忄娄干请。”帝曰:“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夺臣子之心,令早即吉者,虑废绝政事故也。群公所请,其志亦然。朕今仰奉册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诚,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如杜预之论,于孺慕之君,谅闇之主,盖亦诬矣。”秘书丞李彪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寻已从吉。然汉章不受讥,明德不损名。愿陛下遵金册遗令,割哀从议。”帝曰:“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实情不能忍,岂徒苟免嗤嫌而已哉!今奉终俭素,一已仰遵遗册;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庶圣灵不夺至愿耳。”高闾曰:“陛下既不除服于上,臣等独除服于下,则为臣之道不足。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帝曰:“先后抚念群下,卿等哀慕,犹不忍除,奈何令朕独忍之于至亲乎!朕今逼于遗册,唯望至期;虽不尽礼,蕴结差申。群臣各以亲疏、贵贱、远近为除服之差,庶几稍近于古,易行于今。”高闾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干奏。”李彪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帝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殆与此殊。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群臣又言:“春秋烝尝,事难废阙。”帝曰:“自先朝以来,恒有司行事;朕赖蒙慈训,常亲致敬。今昊天降罚,人神丧恃,赖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群臣又言:“古者葬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也。”帝曰:“既葬即吉,盖季欲多乱,权宜救世耳。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平日之时,公卿每称当今四海晏然,礼乐日新,可以参美唐、虞,比盛夏、商。及至今日,即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李彪曰:“今虽治化清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漠北有不臣之虏,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帝曰:“鲁公带绖从戎,晋侯墨衰败敌,固圣贤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紼无嫌,而况衰麻乎!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军旅之事,以废丧纪哉!古人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闇终丧者,若不许朕衰服,则当除衰拱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唯公卿所择。”游明根曰:“渊默不言,则不政将旷;仰顺圣心,请从衰服。”太尉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魏家故事,尤讳之后三月,必迎神于西,禳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改。”帝曰:“若能以道事神,不迎自至;苟失仁义,虽迎不来。此乃平日所不当行,况吾丧乎!朕在不言之地,不应如此喋喋;但公卿执夺朕情,遂成往复,追用悲绝。”遂号恸,群官亦哭而辞出。初,太后忌帝英敏,恐不利于己,欲废之,盛寒,闭于空室,绝其食三日;召咸阳王禧,将立之。太尉东阳王丕、尚书右仆射穆泰、尚书李冲固谏,乃止。帝初无憾意,唯深德丕等。泰,崇之玄孙也。 又有宦者谮帝于太后,太后杖帝数十;帝默然受之,不自申理;及太后殂,亦不复追问。 甲申,魏主谒永固陵。辛卯,诏曰:“群官以万机事重,屡求听政。但哀慕缠绵,未堪自力。近侍先掌机衡者,皆谋猷所寄,且可委之;如有疑事,当时与论决。” 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馀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 十二月,己卯,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 初,太祖以南方钱少,更欲铸钱。建元末,奉朝请孔觊上言,以为:“食货相通,理势自然。李悝云:‘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甚贱甚贵,其伤一也。三吴,国之关奥,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贱,此不可不察也。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以盗铸,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意谓钱为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质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夫民之趋利,如水走下。今开其利端,从以重刑,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岂为政欤!汉兴,铸轻钱,民巧伪者多。至元狩中,始惩其弊,乃铸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鋊,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私铸益少,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王者不患无铜乏工,每令民不能竞,则盗铸绝矣。宋文帝铸四铢,至景和,钱益轻,虽有周郭,而镕冶不精,于是盗铸纷纭而起,不可复禁。此惜铜爱工之验也。凡铸钱,与其不衷,宁重无轻。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历五百馀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故也。案今钱文率皆五铢,异钱时有耳。自文帝铸四铢,又不禁民剪凿,为祸既博,钟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氏不铸钱,后经寇戎水火,耗散沈铄,所失岁多,譬犹磨砻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天下钱何得不竭!钱竭则士、农、工、商皆丧其业,民何以自存!愚以为宜如旧制,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若官铸者已布于民,便严断剪凿,轻小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利贫良之民,塞奸巧之路。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太祖然之,使诸州郡大市铜炭。会晏驾,事寝。 是岁,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旧铸钱处,可以经略。”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顷之,以功费多而止。 自太祖治黄籍,至上,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乃下诏:“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剪治。” 长沙威王晃卒。 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上欲以古昌侯鸾代晏领先,手敕问之。晏启曰:“鸾清干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上乃止。 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请为天子讨除蠕蠕,魏主赐以绣袴褶及杂彩百匹。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辛未,公元四九一年)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 丁卯,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帝,起面饼、鸭隺;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上梦太祖谓己:“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甚矣!卫成公欲祀相,宁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 初,魏主召吐谷浑王伏连筹入朝,伏连筹辞疾不至,辄修洮阳、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二月,乙亥,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击二戍,魏主许之。 散骑常侍裴昭明、散骑侍郎谢竣如魏吊,欲以朝服行事。魏主客曰:“吊有常礼,何得以硃衣入凶庭!”昭明等曰:“受命本朝,不敢辄易。”往返数四,昭明等固执不可。魏主命尚书李冲选学识之士与之言,冲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昭明等曰:“魏朝不听使者朝服,出何典礼?”淹曰:“吉凶不相厌。羔裘玄冠不以吊,此童稚所知也。昔季孙如晋,求遭丧之礼以行。今卿自江南远来吊魏,方问出何典礼;行人得失,何其远哉!”昭明曰:“二国之礼,应相准望。齐高皇帝之丧,魏遣李彪来吊,初不素服,齐朝亦不以为疑,何至今日独见要逼!”淹曰:“齐不能行亮阴之礼,逾月即吉。彪奉使之日,齐之君臣,鸣玉盈庭,貂珰曜目。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独以素服厕其间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执亲之丧,居庐食粥,岂得以此方彼乎?”昭明曰:“三王不同礼,孰能知其得失!”淹曰:“然而虞舜、高宗皆非邪?”昭明、竣相顾而笑曰:“非孝者无亲,何可当也!”乃曰:“使人之来,唯赍袴褶,此既戌服,不可以吊,唯主人裁其吊服!然违本朝之命,返必获罪。”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赏。若无君子,卿出而光国,得罪何妨!自当有良史书之。”乃以衣、臽给昭明等,使服以致命。己丑,引昭明等入见,文武皆哭尽哀。魏主嘉淹之敏,迁侍郎,赐绢百匹。昭明,骃之子也。 始兴简王鉴卒。 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夏,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魏主始进蔬食,追感哀哭,终日不饭;侍中冯诞等谏,经宿乃饭。甲子,罢朝夕哭。乙丑,复谒永固陵。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请祈百神,帝曰:“成汤遭旱,以至诚致雨,固不在曲祷山川。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何宜四气未周,遽行祀事!唯当责躬以待天遣。” 甲戌,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为之置燕设乐。彪辞乐,且曰:“主上孝思罔极,兴坠正失。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犹以素服从事,是以使臣不敢承奏乐之赐。”朝廷从之。彪凡六奉使,上甚重之。将还,上亲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赋诗以宠之。 己卯,魏作明堂,改营太庙。 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东明观,亲决疑狱;命李冲议定轻重,润色辞旨,帝执笔书之。李冲忠勤明断,加以慎密,为帝所委,情义无间;旧臣贵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乙卯,魏长孙百年攻洮阳、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馀人。 丙辰,魏初造五辂。 六月,甲戌,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丁未,魏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 秋,闰七月,乙丑,魏主谒永固陵。 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创业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世不迁。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庙号太祖,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庙号烈祖,于义未允。朕今奉尊烈祖为太祖,以世祖、显祖为二祧,馀皆以次而迁。”八月,壬辰,又诏议养老及禋于六宗之礼。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座而祠之。又有探策之祭。帝皆以为非礼,罢之。戊戌,移道坛于桑干之阴,改曰崇虚寺。 乙巳,帝引见群臣,问以“‘禘祫’,王、郑之义,是非安在?”尚书游明根等从郑,中书监高闾等从王。诏:“圜丘、宗庙皆有禘名,从郑:禘祫并为一祭,从王:著之于令。”戊午,又诏:“国家飨祀诸神,凡一千二百馀处;今欲减省群祀,务从简约。”又诏:“明堂、太庙,配祭、配享,于斯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庙在长安,宜敕雍州以时供祭。”又诏:“先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四十神悉可罢之。”甲寅,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月有馀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于东而行礼于西,序情即理,不可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何者为是?”尚书游明根等请用朔朏,从之。 丙辰,魏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筮日求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直用晦日。”九月,丁丑夜,帝宿于庙,帅群臣哭已,帝易服缟冠、革带、黑屦,侍臣易服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哭尽乙夜。戊子晦,帝易祭服,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侍臣去帻易臽。既祭,出庙,帝立哭。久之,乃还。 冬,十月,魏明堂、太庙成。 庚寅,魏主谒永固陵,毁瘠犹甚。司空穆亮谏曰:“陛下祥练已阕,号慕如始。王者为天地所子,为万民父母,未有子过哀而父母不戚,父母忧而子独悦豫者也。今和气不应,风旱为灾,愿陛下袭轻服,御常膳,銮舆时动,咸秩百神,庶使天人交庆。”诏曰:“孝悌之至,无所不通。今飘风、旱气,皆诚慕未浓,幽显无感也。所言过哀之咎,谅为未衷。”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禫于太和庙,兗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帻,素纱深衣,拜陵而还。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还,至太和庙,乃入。甲子,临太华殿,服通天冠,绛纱袍,以飨群臣。乐县而不作。丁卯,服兗冕,辞太和庙,帅百官奉神主迁于新庙。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诸牧守。 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魏旧制,群臣季冬朝贺,服袴褶行事,谓之小岁;丙戌,诏罢之。 十二月,壬辰,魏迁社于内城之西。魏以安定王休为太傅,刘郡王简为太保。 高丽王琏卒,寿百馀岁。魏主为之制素委貌,布深衣,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太傅,谥曰康。孙云嗣立。 乙酉,魏主始迎春于东郊。自是四时迎气皆亲之。 初,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议定雅乐,当时无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饰,稍壮丽于往时矣。辛亥,诏简置乐官,使修其职,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 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律》文简约,或一章之中,两家所处,生杀顿异,临时斟酌,吏得为奸。上留心法令,诏狱官详正旧注。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众议异同不能壹者,制旨平决。是岁,书成。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以为:“《律》文虽定,苟用失其平,则法书徒明于帙里,冤魂犹结于狱中。窃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今之士子,莫肯为业。纵有习者,世议所轻,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高第,即加擢用,以补内外之官,庶几士流有所劝慕。”诏从其请,事竟不行。 初,林邑王范阳迈,世相承袭,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遣使献金簟等物。诏以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魏主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初,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赐以不死之诏。太后殂,承祖坐赃应死,魏主原之,削职禁锢于家,仍除悖义将军,封佞浊子,月馀而卒。承祖方用事,亲姻争趋附以求利。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常谓承祖之母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姊与之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曰:“我夫家世贫,美衣服使人不安。”不得已,或受而埋之。与之奴婢,则曰:“我家无食,不能饲也。”常著弊衣,自执劳苦。承祖遣车迎之,不肯起;强使人抱置车上,则大哭曰:“尔欲杀我!”由是苻氏内外号为“痴姨”。及承祖败,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廷。其一姨伏法。帝见姚氏姨贫弊,特赦之。 李惠之诛也,思皇后之昆弟皆死。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长乐坐不轨,诛,凤亦坐死。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遇赦乃出。既而魏主访舅氏存者,得安祖等,皆封候,加将军。既而引见,谓曰:“卿之先世,再获罪于时。王者设官以待贤才,由外戚而举者,季世之法也。卿等既无异能,且可还家。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后又例降爵为伯,去其军号。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待顾氏太薄;太常高闾尝以为言,帝不听。及世宗尊宠外家,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曰庄。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壬申,公元四九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魏主朝飨群臣于太华殿,悬而不乐。 己未,魏主宗祀显祖于明堂以配上帝,遂登灵台以观云物,降居青阳左个,布政事。自是每朔依以为常。 散骑常侍庾荜等聘于魏,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荜等于馆南,瞻望行礼。 辛酉,魏始以太祖配南郊。 魏主命群臣议行次。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不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桀、纣至虐,不废夏、商之历;厉、惠至昏,无害周、晋之录。晋承魏为金,赵承晋为水,燕承赵为木,秦承燕为火。秦之既亡,魏乃称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于轩辕;臣愚以为宜为土德。”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至于桓、穆,志辅晋室,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而拓跋受命于云代。昔秦并天下,汉犹比之共工,卒继周为火德;况刘、石、苻氏,地褊世促,魏承其弊,岂可舍晋而为土邪?”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壬戌,诏承晋为水德,神申、腊辰。 甲子,魏罢租课。魏宗室及功臣子孙封王者众,乙丑,诏:“自非烈祖之胄,馀王皆降为公,公降为候,而品如旧。”蛮王桓诞亦降为公;唯上党王长孙观,以其祖有大功,特不降。丹阳王刘昶封齐郡公,加号宋王。 魏旧制,四晨祭庙皆用中节,丙子,始诏用孟月,择日而祭。 以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 魏主毁太华殿,为太极殿。二月,戊子,徙居永乐宫。以尚书李冲领将作大匠,与司空穆亮共营之。 辛卯,魏罢寒食乡飨。 甲午,魏主始朝日于东郊。自是朝日、夕月皆亲之。 丁酉,诏祀尧于平阳,舜于广宁,禹于安邑,周公于洛阳,皆令牧守执事;其宣尼之庙,祀于中书省。丁未,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帝亲行拜祭。魏旧制,气岁祀天于西郊,魏主与公卿从二千馀骑,戎服绕坛,谓之蹹坛。明日,复戎服登坛致祀,已又绕坛,谓之绕天。三月,癸酉,诏尽省之。 辛巳,魏以高丽五云为督辽海渚军事、辽松公、高句丽王,诏云遣其世子入朝。云辞以疾,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者诣平城。 夏,四月,丁亥朔,魏班新律令,大赦。 辛丑,豫章文献王嶷卒,赠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丧礼皆如汉东平献王故事。嶷性仁谨廉俭,不以财贿为事。斋库失火,烧荆州还资,评直三千馀万,主局各杖数十而已。疾笃,遗令诸子曰:“才有优劣,位有通塞,运有贫富,此自然之理,无足以相陵侮也。”上哀痛特甚,久之,语及嶷,犹歔欷流涕。嶷卒之日,第库无见钱,上敕月给嶷第钱百万;终上之世乃省。 五月,己巳,以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魏文明太后之丧,使人告于吐谷浑。吐谷浑王伏连筹拜命不恭,群臣请讨之,魏主不许;又请还其贡物,帝曰:“贡物乃人臣之礼。今而不受,是弃绝之,彼虽欲自新,其路无由矣。”因命归洮阳、泥和之俘。 秋,七月,庚申,吐谷浑遣其世子贺虏头入朝于魏。诏以伏连筹为都督西垂诸军事、西海公、吐谷浑王,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张礼使于吐谷浑。伏连筹谓礼曰:“曩者宕昌常自称名而见谓为大王,今忽称仆,又拘执使人;欲使偏师往问,何如?”礼曰:“君与宕昌皆为魏籓,比辄兴兵攻之,殊违臣节。离京师之日,宰辅有言,以为君能自知其过,则籓业可保;若其不悛,祸难将至矣。”伏连筹默然。 甲戌,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广平宋弁等来聘。及还,魏主问弁:“江南何如?”弁曰:“萧氏父子无大功于天下,既以逆取,不能顺守;政令苛碎,赋役繁重;朝无股肱之臣,野有愁怨之民。其得没身幸矣,非贻厥孙谋之道也。” 八月,乙未,魏以怀朔镇将阳平王颐、镇北大将军陆睿皆为都督,督十二将,步骑十万,分为三道以击柔然: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趣侯延河。军过大碛,大破柔然而还。 初,柔然伏名敦可汗与其叔父那盖,分道击高车阿伏至罗,伏名敦屡败,那盖屡胜。国人以那盖为得天助,乃杀伏名敦而立那盖,号候其伏代库者可汗,改元大安。 魏司徒尉元、大鸿胪卿游明根累表请老,魏主许之。引见,赐元玄冠、素衣,明根委貌、青纱单衣,及被服杂物等而遣之。魏主亲养三老、五更于明堂。己酉,诏以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帝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爵而馈;肃拜五更;且乞言焉,元、明根劝以孝友化民。又养国老、庶老于阶下。礼毕,各赐元、明根以步挽车及衣服,禄三老以上公,五更以元卿。 九月,甲寅,魏主序昭穆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辛未,魏主以文明太后再期,哭于永固陵左,终日不辍声,凡二日不食。甲戌,辞陵,还永乐宫。 武兴氐王杨集始寇汉中,至白马。梁州刺史阴智伯遣军主桓卢奴、阴冲昌等击破之,俘斩数千人。集始走还武兴,请降于魏;辛巳,入朝于魏。魏以集始为南秦州刺史、汉中郡侯、武兴王。 冬,十月,甲午,上殷祭太庙。 庚戌,魏以安定王休为大司马,特进冯诞为司徒。诞,熙之子也。 魏太极殿成。 十二月,司徒参军萧琛、范云聘于魏。魏主甚重齐人,亲与谈论。顾谓群臣曰:“江南多好臣。”侍臣李元凯对曰:“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百年一易主。”魏主甚惭。 上使太子家令沈约撰《宋书》,疑立《袁粲传》,审之于上。上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约又多载宋世祖、太宗诸鄙渎事。上曰:“孝武事迹,不容顿尔。我昔经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于是多所删除。 是岁,林邑王范阳迈之孙诸农,帅种人攻范当根纯,复得其国。诏以诸农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南阳公郑羲与李冲婚姻,冲引为中书令。出为西兗州刺史,在州贪鄙。文明太后为魏主纳其女为嫔,征为秘书监。及卒,尚书奏谥曰宣。诏曰:“盖棺定谥,激扬清浊。故何曾虽孝,良史载其缪丑;贾充有劳,直士谓之荒公。羲虽宿有文业,而治阙廉清。尚书何乃情遗至公,愆违明典!依《谥法》:‘博闻多见曰文,不勤成名曰灵。’可赠以本官,加谥文灵。”
起上章敦牂,尽玄黓涒滩,凡三年。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八年(庚午,公元四九零年) 春,正月,诏放隔城俘二千馀人还魏。 乙丑,魏主如方山;二月,辛未,如灵泉;壬申,还宫。 地豆干频寇魏边,夏,四月,甲戌,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颐,新城之子也。 甲午,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邢产等来聘。 五月,己酉,库莫奚寇魏边,安州都将楼龙儿击走之。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缅,鸾之弟也。缅留心狱讼,得劫,皆赦遣,许以自新,再犯乃加诛;民畏而爱之。 癸卯,大赦。 丙午,魏主如方山;丙辰,遂如灵泉池;八月,丙寅朔,还宫。 河南王度易侯卒;乙酉,以其世子伏连筹为秦、河二州刺史,遣振武将军丘冠先拜授,且吊之。伏连筹逼冠先使拜,冠先不从,伏连筹推冠先坠崖而死。上厚赐其子雄;敕以丧委绝域,不可复寻,仕进无嫌。 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勇力,善骑射,好武事,自选带仗左右六十人,皆有胆干;至镇,数于内斋以牛酒犒之。又私作锦袍、绛袄,欲以饷蛮,交易器仗。长史高平刘寅、司马安定席恭穆等连名密启。上敕精检。子响闻台使至不见敕,召寅、恭穆及咨议参军江悆、典签吴修之、魏景渊等诘之,寅等秘而不言;修之曰:“既已降敕,政应方便答塞。”景渊曰:“应先检校。”子响大怒,执寅等八人,于后堂杀之,具以启闻。上欲赦江悆,闻皆已死,怒。壬辰,以随王子隆为荆州刺史。 上欲遣淮南太守戴僧静将兵讨子响,僧静面启曰:“巴东王年少,长史执之太急,忿不思难故耳。天子儿过误杀人,有何大罪!官忽遣军西上,人情惶惧,无所不至。僧静不敢奉敕。”上不答而心善之。乃遣卫尉胡谐之、游击将军尹略、中书舍人茹法亮帅斋仗数百人诣江陵,检捕群小,敕之曰:“子响若束手自归,可全其命。”以平南内史张欣泰为谐之副。欣泰谓谐之曰:“今段之行,胜既无名,负成奇耻。彼凶狡相聚,所以为其用者,或利赏逼威,无由自溃。若顿军夏口,宣示祸福,可不战而擒也。”谐之不从。欣泰,兴世之子也。 谐之等至江津,筑城燕尾洲。子响白服登城,频遣使与相闻,曰:“天下岂有儿反!身不作贼,直是粗疏。今便单舸还阙,受杀人之罪,何筑城见捉邪!”尹略独答曰:“谁将汝反父人共语!”子响唯洒泣;乃杀牛,具酒馔,饷台军,略弃之江流。子响呼茹法亮;法亮疑畏,不肯往。又求见传诏;法亮亦不遣,且执录其使。子响怒,遣所养勇士收集府、州兵二千人,从灵溪西渡;子响自与百馀人操万钧弩,宿江堤上。明日,府、州兵与台军战,子响于堤上发弩射之,台军大败;尹略死,谐之等单艇逃去。 上又遣丹阳尹萧顺之将兵继至,子响即日将白衣左右三十人,乘舴艋沿流赴建康。太子长懋素忌子响,顺之之发建康也,太子密谕顺之,使早为之所,勿令得还。子响见顺之,欲自申明;顺之不许,于射堂缢杀之。 子响临死,启上曰:“臣罪逾山海,分甘斧钺。敕遣谐之等至,竟无宣旨,便建旗入津,对城南岸筑城守。臣累遣书信呼法亮,乞白服相见;法亮终不肯。群小惧怖,遂致攻战,此臣之罪也。臣此月二十五日,束身投军,希还天阙,停宅一月,臣自取尽,可使齐代无杀子之讥,臣免逆父之谤。既不遂心,今便命尽。临启哽塞,知复何陈!” 有司奏绝子响属籍,削爵土,易姓蛸氏;诸所连坐,别下考论。 久之,上游华林园,见一猿透掷悲鸣,问左右,曰:“猿子前日坠崖死。”上思子响,因呜咽流涕。茹法亮颇为上所责怒,萧顺之惭惧,发疾而卒。豫章王嶷表请收葬子响;不许,贬为鱼复侯。 子响之乱,方镇皆启子响为逆,兗州刺史垣荣祖曰:“此非所宜言。正应云:‘刘寅等孤负恩奖,逼迫巴东,使至于此。’”上省之,以荣祖为知言。 台军焚烧江陵府舍,官曹文书,一时荡尽。上以大司马记室南阳乐蔼屡为本州僚佐,引见,问以西事。蔼应对详敏,上悦,用为荆州治中,敕付以修复府州事。蔼缮修廨舍数百区,顷之咸毕,而役不及民,荆部称之。 九月,癸丑,魏太皇太后冯氏殂;高祖勺饮不入口者五日,哀毁过礼。中部曹华阴杨椿谏曰:“陛下荷祖宗之业,临万国之重,岂可同匹夫之节以取僵仆!群下惶灼,莫知所言。且圣人之礼,毁不灭性;纵陛下欲自贤于万代,其若宗庙何!”帝感其言,为之一进粥。 于是诸王公等皆诣阙上表,“请时定兆域,及依汉、魏故事,并太皇太后终制,既葬,公除。”诏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希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冬,十月,王公复上表固请,诏曰:“山陵可依典册;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帝欲亲至陵所,戊辰,诏:“诸常从之具,悉可停之;其武卫之官,防侍如法。”癸酉,葬文明太皇太后于永固陵。甲戌,帝谒陵,王公固请公除。诏曰:“比当别叙在心。”己卯,又谒陵。 庚辰,帝出至思贤门右,与群臣相慰劳。太尉丕等进言曰:“臣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远祖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而无改。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昼夜不释绖带。臣等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少抑至慕之情,奉行先朝旧典。”帝曰:“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朝夕食粥,粗可支任,诸公何足忧怖!祖宗情专武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馀古今丧礼,朕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可听之。” 帝因谓明根等曰:“圣人制卒哭之礼,授服之变,皆夺情以渐。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对曰:“臣等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下葬之初,奏练除之事。”帝曰:“朕惟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君德未流,臣义不洽,故身袭兗冕,行即位之礼。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失,深可痛恨!”高闾曰:“杜预,晋之硕学,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是以臣等忄娄忄娄干请。”帝曰:“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夺臣子之心,令早即吉者,虑废绝政事故也。群公所请,其志亦然。朕今仰奉册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诚,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如杜预之论,于孺慕之君,谅闇之主,盖亦诬矣。”秘书丞李彪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葬不淹旬,寻已从吉。然汉章不受讥,明德不损名。愿陛下遵金册遗令,割哀从议。”帝曰:“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实情不能忍,岂徒苟免嗤嫌而已哉!今奉终俭素,一已仰遵遗册;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庶圣灵不夺至愿耳。”高闾曰:“陛下既不除服于上,臣等独除服于下,则为臣之道不足。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帝曰:“先后抚念群下,卿等哀慕,犹不忍除,奈何令朕独忍之于至亲乎!朕今逼于遗册,唯望至期;虽不尽礼,蕴结差申。群臣各以亲疏、贵贱、远近为除服之差,庶几稍近于古,易行于今。”高闾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干奏。”李彪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帝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殆与此殊。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群臣又言:“春秋烝尝,事难废阙。”帝曰:“自先朝以来,恒有司行事;朕赖蒙慈训,常亲致敬。今昊天降罚,人神丧恃,赖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群臣又言:“古者葬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也。”帝曰:“既葬即吉,盖季欲多乱,权宜救世耳。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平日之时,公卿每称当今四海晏然,礼乐日新,可以参美唐、虞,比盛夏、商。及至今日,即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李彪曰:“今虽治化清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漠北有不臣之虏,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帝曰:“鲁公带绖从戎,晋侯墨衰败敌,固圣贤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紼无嫌,而况衰麻乎!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军旅之事,以废丧纪哉!古人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闇终丧者,若不许朕衰服,则当除衰拱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唯公卿所择。”游明根曰:“渊默不言,则不政将旷;仰顺圣心,请从衰服。”太尉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魏家故事,尤讳之后三月,必迎神于西,禳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改。”帝曰:“若能以道事神,不迎自至;苟失仁义,虽迎不来。此乃平日所不当行,况吾丧乎!朕在不言之地,不应如此喋喋;但公卿执夺朕情,遂成往复,追用悲绝。”遂号恸,群官亦哭而辞出。初,太后忌帝英敏,恐不利于己,欲废之,盛寒,闭于空室,绝其食三日;召咸阳王禧,将立之。太尉东阳王丕、尚书右仆射穆泰、尚书李冲固谏,乃止。帝初无憾意,唯深德丕等。泰,崇之玄孙也。 又有宦者谮帝于太后,太后杖帝数十;帝默然受之,不自申理;及太后殂,亦不复追问。 甲申,魏主谒永固陵。辛卯,诏曰:“群官以万机事重,屡求听政。但哀慕缠绵,未堪自力。近侍先掌机衡者,皆谋猷所寄,且可委之;如有疑事,当时与论决。” 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专好读书,常属疾不治事,由是长史伏登之得擅权,改易将吏,不令法乘知。录事房季文白之,法乘大怒,系登之于狱十馀日。登之厚赂法乘妹夫崔景叔,得出,因将部曲袭州,执法乘,谓之曰:“使君既有疾,不宜烦劳。”囚之别室。法乘无事,复就登之求书读之,登之曰:“使君静处,犹恐动疾,岂可看书!”遂不与。乃启法乘心疾动,不任视事。十一月,乙卯,以登之为交州刺史。法乘还,至岭而卒。 十二月,己卯,立皇子子建为湘东王。 初,太祖以南方钱少,更欲铸钱。建元末,奉朝请孔觊上言,以为:“食货相通,理势自然。李悝云:‘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甚贱甚贵,其伤一也。三吴,国之关奥,比岁时被水潦而籴不贵,是天下钱少,非谷贱,此不可不察也。铸钱之弊,在轻重屡变。重钱患难用,而难用为累轻;轻钱弊盗铸,而盗铸为祸深。民所以盗铸,严法不能禁者,由上铸钱惜铜爱工也。惜铜爱工者,意谓钱为无用之器,以通交易,务欲令质轻而数多,使省工而易成,不详虑其为患也。夫民之趋利,如水走下。今开其利端,从以重刑,是导其为非而陷之于死,岂为政欤!汉兴,铸轻钱,民巧伪者多。至元狩中,始惩其弊,乃铸五铢钱,周郭其上下,令不可磨取鋊,而民计其费不能相偿,私铸益少,此不惜铜不爱工之效也。王者不患无铜乏工,每令民不能竞,则盗铸绝矣。宋文帝铸四铢,至景和,钱益轻,虽有周郭,而镕冶不精,于是盗铸纷纭而起,不可复禁。此惜铜爱工之验也。凡铸钱,与其不衷,宁重无轻。自汉铸五铢至宋文帝,历五百馀年,制度世有废兴,而不变五铢者明其轻重可法、得货之宜故也。案今钱文率皆五铢,异钱时有耳。自文帝铸四铢,又不禁民剪凿,为祸既博,钟弊于今,岂不悲哉!晋氏不铸钱,后经寇戎水火,耗散沈铄,所失岁多,譬犹磨砻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天下钱何得不竭!钱竭则士、农、工、商皆丧其业,民何以自存!愚以为宜如旧制,大兴镕铸,钱重五铢,一依汉法。若官铸者已布于民,便严断剪凿,轻小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官钱细小者,称合铢两,销以为大,利贫良之民,塞奸巧之路。钱货既均,远近若一,百姓乐业,市道无争,衣食滋殖矣。”太祖然之,使诸州郡大市铜炭。会晏驾,事寝。 是岁,益州行事刘悛上言:“蒙山下有严道铜山,旧铸钱处,可以经略。”上从之,遣使入蜀铸钱。顷之,以功费多而止。 自太祖治黄籍,至上,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望。乃下诏:“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此后有犯,严加剪治。” 长沙威王晃卒。 吏部尚书王晏陈疾自解,上欲以古昌侯鸾代晏领先,手敕问之。晏启曰:“鸾清干有馀;然不谙百氏,恐不可居此职。”上乃止。 以百济王牟大为镇东大将军、百济王。 高车阿伏至罗及穷奇遣使如魏,请为天子讨除蠕蠕,魏主赐以绣袴褶及杂彩百匹。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九年(辛未,公元四九一年) 春,正月,辛丑,上祀南郊。 丁卯,魏主始听政于皇信东室。 诏太庙四时之祭:荐宣皇帝,起面饼、鸭隺;孝皇后,笋、鸭卵;高皇帝,肉脍、菹羹;昭皇后,茗、粣、炙鱼:皆所嗜也。上梦太祖谓己:“宋氏诸帝常在太庙从我求食,可别为吾致祠。”乃命豫章王妃庾氏四时祠二帝、二后于清溪故宅。牲牢、服章,皆用家人礼。 臣光曰:“昔屈到嗜芰,屈建去之,以为不可以私欲干国之典,况子为天子,而以庶人之礼祭其父,违礼甚矣!卫成公欲祀相,宁武子犹非之;而况降祀祖考于私室,使庶妇尸之乎! 初,魏主召吐谷浑王伏连筹入朝,伏连筹辞疾不至,辄修洮阳、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二月,乙亥,魏枹罕镇将长孙百年请击二戍,魏主许之。 散骑常侍裴昭明、散骑侍郎谢竣如魏吊,欲以朝服行事。魏主客曰:“吊有常礼,何得以硃衣入凶庭!”昭明等曰:“受命本朝,不敢辄易。”往返数四,昭明等固执不可。魏主命尚书李冲选学识之士与之言,冲奏遣著作郎上谷成淹。昭明等曰:“魏朝不听使者朝服,出何典礼?”淹曰:“吉凶不相厌。羔裘玄冠不以吊,此童稚所知也。昔季孙如晋,求遭丧之礼以行。今卿自江南远来吊魏,方问出何典礼;行人得失,何其远哉!”昭明曰:“二国之礼,应相准望。齐高皇帝之丧,魏遣李彪来吊,初不素服,齐朝亦不以为疑,何至今日独见要逼!”淹曰:“齐不能行亮阴之礼,逾月即吉。彪奉使之日,齐之君臣,鸣玉盈庭,貂珰曜目。彪不得主人之命,敢独以素服厕其间乎?皇帝仁孝,侔于有虞,执亲之丧,居庐食粥,岂得以此方彼乎?”昭明曰:“三王不同礼,孰能知其得失!”淹曰:“然而虞舜、高宗皆非邪?”昭明、竣相顾而笑曰:“非孝者无亲,何可当也!”乃曰:“使人之来,唯赍袴褶,此既戌服,不可以吊,唯主人裁其吊服!然违本朝之命,返必获罪。”淹曰:“使彼有君子,卿将命得宜,且有厚赏。若无君子,卿出而光国,得罪何妨!自当有良史书之。”乃以衣、臽给昭明等,使服以致命。己丑,引昭明等入见,文武皆哭尽哀。魏主嘉淹之敏,迁侍郎,赐绢百匹。昭明,骃之子也。 始兴简王鉴卒。 三月,甲辰,魏主谒永固陵。夏,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魏主始进蔬食,追感哀哭,终日不饭;侍中冯诞等谏,经宿乃饭。甲子,罢朝夕哭。乙丑,复谒永固陵。 魏自正月不雨,至于癸酉,有司请祈百神,帝曰:“成汤遭旱,以至诚致雨,固不在曲祷山川。今普天丧恃,幽显同哀,何宜四气未周,遽行祀事!唯当责躬以待天遣。” 甲戌,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为之置燕设乐。彪辞乐,且曰:“主上孝思罔极,兴坠正失。去三月晦,朝臣始除衰绖,犹以素服从事,是以使臣不敢承奏乐之赐。”朝廷从之。彪凡六奉使,上甚重之。将还,上亲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赋诗以宠之。 己卯,魏作明堂,改营太庙。 五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于东明观,亲决疑狱;命李冲议定轻重,润色辞旨,帝执笔书之。李冲忠勤明断,加以慎密,为帝所委,情义无间;旧臣贵戚,莫不心服,中外推之。 乙卯,魏长孙百年攻洮阳、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馀人。 丙辰,魏初造五辂。 六月,甲戌,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丁未,魏济阴王郁以贪残赐死。 秋,闰七月,乙丑,魏主谒永固陵。 己卯,魏主诏曰:“烈祖有创业之功。世祖有开拓之德,宜为祖宗,百世不迁。平文之功少于昭成,而庙号太祖,道武之功高于平文,而庙号烈祖,于义未允。朕今奉尊烈祖为太祖,以世祖、显祖为二祧,馀皆以次而迁。”八月,壬辰,又诏议养老及禋于六宗之礼。先是,魏常以正月吉日于朝廷设幕,中置松柏树,设五帝座而祠之。又有探策之祭。帝皆以为非礼,罢之。戊戌,移道坛于桑干之阴,改曰崇虚寺。 乙巳,帝引见群臣,问以“‘禘祫’,王、郑之义,是非安在?”尚书游明根等从郑,中书监高闾等从王。诏:“圜丘、宗庙皆有禘名,从郑:禘祫并为一祭,从王:著之于令。”戊午,又诏:“国家飨祀诸神,凡一千二百馀处;今欲减省群祀,务从简约。”又诏:“明堂、太庙,配祭、配享,于斯备矣。白登、崞山、鸡鸣山庙,唯遣有司行事。冯宣王庙在长安,宜敕雍州以时供祭。”又诏:“先有水火之神四十馀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下既祭风伯、雨师、司中、司命,明堂祭门、户、井、灶、中霤,四十神悉可罢之。”甲寅,诏曰:“近论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于东、西郊行礼。然月有馀闰,行无常准。若一依分日,或值月于东而行礼于西,序情即理,不可施行。昔秘书监薛谓等以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卿等意谓朔朏、二分,何者为是?”尚书游明根等请用朔朏,从之。 丙辰,魏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筮日求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直用晦日。”九月,丁丑夜,帝宿于庙,帅群臣哭已,帝易服缟冠、革带、黑屦,侍臣易服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哭尽乙夜。戊子晦,帝易祭服,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侍臣去帻易臽。既祭,出庙,帝立哭。久之,乃还。 冬,十月,魏明堂、太庙成。 庚寅,魏主谒永固陵,毁瘠犹甚。司空穆亮谏曰:“陛下祥练已阕,号慕如始。王者为天地所子,为万民父母,未有子过哀而父母不戚,父母忧而子独悦豫者也。今和气不应,风旱为灾,愿陛下袭轻服,御常膳,銮舆时动,咸秩百神,庶使天人交庆。”诏曰:“孝悌之至,无所不通。今飘风、旱气,皆诚慕未浓,幽显无感也。所言过哀之咎,谅为未衷。”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禫于太和庙,兗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帻,素纱深衣,拜陵而还。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还,至太和庙,乃入。甲子,临太华殿,服通天冠,绛纱袍,以飨群臣。乐县而不作。丁卯,服兗冕,辞太和庙,帅百官奉神主迁于新庙。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诸牧守。 魏假通直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魏旧制,群臣季冬朝贺,服袴褶行事,谓之小岁;丙戌,诏罢之。 十二月,壬辰,魏迁社于内城之西。魏以安定王休为太傅,刘郡王简为太保。 高丽王琏卒,寿百馀岁。魏主为之制素委貌,布深衣,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太傅,谥曰康。孙云嗣立。 乙酉,魏主始迎春于东郊。自是四时迎气皆亲之。 初,魏世祖克统万及姑臧,获雅乐器服工人,并存之。其后累朝无留意者,乐工浸尽,音制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访民间晓音律者,议定雅乐,当时无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饰,稍壮丽于往时矣。辛亥,诏简置乐官,使修其职,又命中书监高闾参定。 初,晋张斐、杜预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来用之。《律》文简约,或一章之中,两家所处,生杀顿异,临时斟酌,吏得为奸。上留心法令,诏狱官详正旧注。七年,尚书删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诏公卿、八座参议考正,竟陵王子良总其事;众议异同不能壹者,制旨平决。是岁,书成。廷尉山阴孔稚珪上表,以为:“《律》文虽定,苟用失其平,则法书徒明于帙里,冤魂犹结于狱中。窃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今之士子,莫肯为业。纵有习者,世议所轻,将恐此书永沦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经》例,国子生有欲读者,策试高第,即加擢用,以补内外之官,庶几士流有所劝慕。”诏从其请,事竟不行。 初,林邑王范阳迈,世相承袭,夷人范当根纯攻夺其国,遣使献金簟等物。诏以当根纯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冀州刺史咸阳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魏主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诸军事。 初,魏文明太后宠任宦者略阳苻承祖,官至侍中,知都曹事,赐以不死之诏。太后殂,承祖坐赃应死,魏主原之,削职禁锢于家,仍除悖义将军,封佞浊子,月馀而卒。承祖方用事,亲姻争趋附以求利。其从母杨氏为姚氏妇独否,常谓承祖之母曰:“姊虽有一时之荣,不若妹有无忧之乐。”姊与之衣服,多不受;强与之,则曰:“我夫家世贫,美衣服使人不安。”不得已,或受而埋之。与之奴婢,则曰:“我家无食,不能饲也。”常著弊衣,自执劳苦。承祖遣车迎之,不肯起;强使人抱置车上,则大哭曰:“尔欲杀我!”由是苻氏内外号为“痴姨”。及承祖败,有司执其二姨至殿廷。其一姨伏法。帝见姚氏姨贫弊,特赦之。 李惠之诛也,思皇后之昆弟皆死。惠从弟凤为安乐王长乐主簿,长乐坐不轨,诛,凤亦坐死。凤子安祖等四人逃匿获免,遇赦乃出。既而魏主访舅氏存者,得安祖等,皆封候,加将军。既而引见,谓曰:“卿之先世,再获罪于时。王者设官以待贤才,由外戚而举者,季世之法也。卿等既无异能,且可还家。自今外戚无能者视此。”后又例降爵为伯,去其军号。时人皆以为帝待冯氏太厚,待顾氏太薄;太常高闾尝以为言,帝不听。及世宗尊宠外家,乃以安祖弟兴祖为中山太守,追赠李惠开府仪同三司、中山公,谥曰庄。 世祖武皇帝中永明十年(壬申,公元四九二年) 春,正月,戊午朔,魏主朝飨群臣于太华殿,悬而不乐。 己未,魏主宗祀显祖于明堂以配上帝,遂登灵台以观云物,降居青阳左个,布政事。自是每朔依以为常。 散骑常侍庾荜等聘于魏,魏主使侍郎成淹引荜等于馆南,瞻望行礼。 辛酉,魏始以太祖配南郊。 魏主命群臣议行次。中书监高闾议,以为:“帝王莫不以中原为正统,不以世数为与夺,善恶为是非。故桀、纣至虐,不废夏、商之历;厉、惠至昏,无害周、晋之录。晋承魏为金,赵承晋为水,燕承赵为木,秦承燕为火。秦之既亡,魏乃称制玄朔;且魏之得姓,出于轩辕;臣愚以为宜为土德。”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等议,以为:“神元与晋武往来通好,至于桓、穆,志辅晋室,是则司马祚终于郏鄏,而拓跋受命于云代。昔秦并天下,汉犹比之共工,卒继周为火德;况刘、石、苻氏,地褊世促,魏承其弊,岂可舍晋而为土邪?”司空穆亮等皆请从彪等议。壬戌,诏承晋为水德,神申、腊辰。 甲子,魏罢租课。魏宗室及功臣子孙封王者众,乙丑,诏:“自非烈祖之胄,馀王皆降为公,公降为候,而品如旧。”蛮王桓诞亦降为公;唯上党王长孙观,以其祖有大功,特不降。丹阳王刘昶封齐郡公,加号宋王。 魏旧制,四晨祭庙皆用中节,丙子,始诏用孟月,择日而祭。 以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 魏主毁太华殿,为太极殿。二月,戊子,徙居永乐宫。以尚书李冲领将作大匠,与司空穆亮共营之。 辛卯,魏罢寒食乡飨。 甲午,魏主始朝日于东郊。自是朝日、夕月皆亲之。 丁酉,诏祀尧于平阳,舜于广宁,禹于安邑,周公于洛阳,皆令牧守执事;其宣尼之庙,祀于中书省。丁未,改谥宣尼曰文圣尼父,帝亲行拜祭。魏旧制,气岁祀天于西郊,魏主与公卿从二千馀骑,戎服绕坛,谓之蹹坛。明日,复戎服登坛致祀,已又绕坛,谓之绕天。三月,癸酉,诏尽省之。 辛巳,魏以高丽五云为督辽海渚军事、辽松公、高句丽王,诏云遣其世子入朝。云辞以疾,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者诣平城。 夏,四月,丁亥朔,魏班新律令,大赦。 辛丑,豫章文献王嶷卒,赠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丧礼皆如汉东平献王故事。嶷性仁谨廉俭,不以财贿为事。斋库失火,烧荆州还资,评直三千馀万,主局各杖数十而已。疾笃,遗令诸子曰:“才有优劣,位有通塞,运有贫富,此自然之理,无足以相陵侮也。”上哀痛特甚,久之,语及嶷,犹歔欷流涕。嶷卒之日,第库无见钱,上敕月给嶷第钱百万;终上之世乃省。 五月,己巳,以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魏文明太后之丧,使人告于吐谷浑。吐谷浑王伏连筹拜命不恭,群臣请讨之,魏主不许;又请还其贡物,帝曰:“贡物乃人臣之礼。今而不受,是弃绝之,彼虽欲自新,其路无由矣。”因命归洮阳、泥和之俘。 秋,七月,庚申,吐谷浑遣其世子贺虏头入朝于魏。诏以伏连筹为都督西垂诸军事、西海公、吐谷浑王,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张礼使于吐谷浑。伏连筹谓礼曰:“曩者宕昌常自称名而见谓为大王,今忽称仆,又拘执使人;欲使偏师往问,何如?”礼曰:“君与宕昌皆为魏籓,比辄兴兵攻之,殊违臣节。离京师之日,宰辅有言,以为君能自知其过,则籓业可保;若其不悛,祸难将至矣。”伏连筹默然。 甲戌,魏遣兼员外散骑常侍广平宋弁等来聘。及还,魏主问弁:“江南何如?”弁曰:“萧氏父子无大功于天下,既以逆取,不能顺守;政令苛碎,赋役繁重;朝无股肱之臣,野有愁怨之民。其得没身幸矣,非贻厥孙谋之道也。” 八月,乙未,魏以怀朔镇将阳平王颐、镇北大将军陆睿皆为都督,督十二将,步骑十万,分为三道以击柔然:中道出黑山,东道趣士卢河,西道趣侯延河。军过大碛,大破柔然而还。 初,柔然伏名敦可汗与其叔父那盖,分道击高车阿伏至罗,伏名敦屡败,那盖屡胜。国人以那盖为得天助,乃杀伏名敦而立那盖,号候其伏代库者可汗,改元大安。 魏司徒尉元、大鸿胪卿游明根累表请老,魏主许之。引见,赐元玄冠、素衣,明根委貌、青纱单衣,及被服杂物等而遣之。魏主亲养三老、五更于明堂。己酉,诏以元为三老,明根为五更。帝再拜三老,亲袒割牲,执爵而馈;肃拜五更;且乞言焉,元、明根劝以孝友化民。又养国老、庶老于阶下。礼毕,各赐元、明根以步挽车及衣服,禄三老以上公,五更以元卿。 九月,甲寅,魏主序昭穆于明堂,祀文明太后于玄室,辛未,魏主以文明太后再期,哭于永固陵左,终日不辍声,凡二日不食。甲戌,辞陵,还永乐宫。 武兴氐王杨集始寇汉中,至白马。梁州刺史阴智伯遣军主桓卢奴、阴冲昌等击破之,俘斩数千人。集始走还武兴,请降于魏;辛巳,入朝于魏。魏以集始为南秦州刺史、汉中郡侯、武兴王。 冬,十月,甲午,上殷祭太庙。 庚戌,魏以安定王休为大司马,特进冯诞为司徒。诞,熙之子也。 魏太极殿成。 十二月,司徒参军萧琛、范云聘于魏。魏主甚重齐人,亲与谈论。顾谓群臣曰:“江南多好臣。”侍臣李元凯对曰:“江南多好臣,岁一易主;江北无好臣,百年一易主。”魏主甚惭。 上使太子家令沈约撰《宋书》,疑立《袁粲传》,审之于上。上曰:“袁粲自是宋室忠臣。”约又多载宋世祖、太宗诸鄙渎事。上曰:“孝武事迹,不容顿尔。我昔经事明帝,卿可思讳恶之义。”于是多所删除。 是岁,林邑王范阳迈之孙诸农,帅种人攻范当根纯,复得其国。诏以诸农为都督缘海诸军事、林邑王。 魏南阳公郑羲与李冲婚姻,冲引为中书令。出为西兗州刺史,在州贪鄙。文明太后为魏主纳其女为嫔,征为秘书监。及卒,尚书奏谥曰宣。诏曰:“盖棺定谥,激扬清浊。故何曾虽孝,良史载其缪丑;贾充有劳,直士谓之荒公。羲虽宿有文业,而治阙廉清。尚书何乃情遗至公,愆违明典!依《谥法》:‘博闻多见曰文,不勤成名曰灵。’可赠以本官,加谥文灵。”
骊驹北上雪孱颜,{左革右阑}矢前驱度汉关。
僧室松杉清照眼,驿亭烟火迥依山。
马衔边草枯犹瘦,雁怯胡云冷未远。
贱子不须回首问,鬓毛萧飒簿书间。
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旨。自是书不释手,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