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的作品

江亭晚色静娟娟,灵璅森沈落照边。乱后河山仍处处,春来花鸟自年年。


故人忆别初寒外,南雁相逢卧病前。拟试囊中餐玉法,明朝乘兴入蓝田。

怕遣声名动九重,纷纷世论不相容。 六家要旨归司马,三顾何人起卧龙。 洒落交亲同骨肉,艰难事业愧疏庸。 韩仇未报须前箸,不敢从君访赤松。

谢公座上酒如淮,更对云山日夕佳。 前辈起居关气数,永和人物外形骸。 文章丽雅孤飞凤,鼓吹清贫两部蛙。 怕听玲珑歧路唱,潮平日落是天涯。

客妇文妖更鬼才,春花秋月斗清哀。玉溪刻意摹昌谷,都乞夔州剩馥来。

流传大定接明昌,文物风流未渠央。 范揭同声推汉吏,岂知当世有欧阳。

五云楼阁拥明光,柳拂花迎御路长。从此内廷多乐事,瑶池新进万年觞。

莫从有字句处读,劝君须读无字书。 世上俗儒宁解此,拖姜转土注虫鱼。

北极风烟郡国开,中原日月自楼台。 诗人反覆无多字,谁许西京作赋才。

益寿轻华善自名,翰林轩陆有公评。 文章第一论风格,不信安仁胜士衡。

京国才名四十年,玉堂彩笔拟神仙。梦中一角江南路,惯著孤篷听雨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