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的造句
1.父母对孩子的处分不仅是一种对于错误行为的制止,更是一种对于他们成长的关怀和期望,希望他们通过虚心接受教训来成为更好的人。
2.“就是当熊包给处分我也不干了!”只听“咣当”一声,锚钩掷地,把大家吓了一跳。
3.公正不阿的训导主任还真的手下不留情呀!都给那些人一个警告记过处分。
4.第二十条驻外外交人员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com,应当按照规定降低衔级。
5.犯点小错误,受点小处分,只要接受教训,今后还会东山再起的。
6.淇滨区纪委给予侯中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区**按程序免去其淇滨区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7.这是日本相扑史上对横纲级运动员作出的最严厉处分。
8.但是发展商不能将有关物业管理具体内容的条款直接规定在售楼合同中,这样做就是越俎代庖,就是不当处分他人的权利。
9.战国受处分凤凰网原因鄂皆豪们都不知道。
10.没有报到的士兵将被认为是擅离职守,并因此要受处分.
11.他因违纪受到了警告处分。
12.一个肤皮潦草的行政记过处分怎能掩盖遮人耳目。
13.二月,平政院开会作出裁决,正式取消章士钊对鲁迅的处分,判定鲁迅诉胜。
14.承德市双滦区卫生监督所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时,存在审批程序违规、办理超时、体外循环等问题,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文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5.公立高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则属行政法规范。
16.随后家长们向校方投诉了这件事,校方得知后给每位家长发了致歉信,称这位老师出言不慎,已受到处分。
17.抄袭将受到处罚,视严重程度而定,轻则扣分,重则给予不及格之处分.
18.如果某件衣服你去年没有穿,就将它移出衣柜。按它的去处分类:“送人”、“送到二手店”、或是“留作纪念”。
19.小明违反考场纪律,老师念他是初犯,认错态度又较好,决定不给处分,但向他说明下不为例。
20.杜若风已经久历沙场,所以一些处分、批评对他都不管用,只要别叫家长就好。
21.部门介入,尤其是民政部门的严重渎职行为没有人被查处或受处分,最后竟使此案例以一场夺眼球的社会新闻被媒体狂炒而结束,这只能让正常人感到世风不古。
22.小明违反考场纪律,老师念他是初犯,认错态度又较好,决定不给处分,但向他说明下不为例。
23.在团队中,如果有人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我们不能因为个人情感而对他放任自流,而应该果断做出处分,以维护整个团队的稳定和发展。
24.有的国家将非刑罚处罚方法规定在刑罚刑种中,也有的国家将其独立于刑罚之外,还有的国家将其与刑罚、保安处分两者并列规定。
25.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第一民族中学副校长陈少华上班期间饮酒打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6.则主张涉及事件的教师,也有承担责任的必要,必须得到纪律处分.
27.国家应有相关规定,学校聘用合同也应有相应规定,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参照执行,也以便对违规行为的按章处分。
28.王二美借安装电话之机勒索用户,受到开除留用处分。
29.行长被免职公开信张贴人被严重警告处分。
30.依诉愿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另为处分并同意学生复学者,应依本校规定办理复学程序。
31.连柳镇*记万青都特意来探望了他,并且告诉他市局给了黄时群记大过处分,本来镇委会也要处分的,因为市局已经处分了,就没有再重复处分。
32.目前已给予党政纪处分177人,给予其他处理19人。
33.鉴于表现良好,学校撤消了对他的处分。
34.记者23日从大同市纪委获悉,大同煤运公司的4名煤焦站长因此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3名副经理被严肃追究责任,另有35名涉案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
35.像这样视人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干部,不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完全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不可姑息。
36.他因违纪受到了警告处分。
37.他因旷课而受到了处分。
38.九祭祀公业土地授权管理人处分,该契约书依法经公证或认证者。
39.中稻已处分蘖期,宜根据苗情长势适时进行晒田,以控制无效分蘖,并加强对病虫害的防治。
40.赌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处分自己。
41.扎鲁特旗纪委决定,给予朝格额尔顿党内警告处分。
42.学生手册称被抓到的学生将会面临纪律处分。
43.挨个处分呗,区队长也让撸了。
44.对党员干部的**行为,党纪处分条例是有明文规定的,一律都是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45.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09起、处理207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28人。
46.食君之禄,理合报君之恩,为何徇私废公,不办国家之事?今日虽未奉旨,且越分一次,所有罪名,老夫奏知圣上,自请处分便了。
47.不能搞均匀次义,均匀客义处分体现孬的,激励表示差的,失去的只是一收坏的职工队伍。
48.偶尔逮到几个,施以警告处分,也难以遏止住不断蔓延的严峻形势。
49.第46条被惩戒人之处分确定后,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应将其决议书刊登**公报。
50.刑事强制处分并不单单是一个纯刑事诉讼法上的诉讼行为,其本质乃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干预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