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的造句
1.为了减少来自最高法院的阻力,顺利推行新政,罗斯福提出了一项向最高法院“掺沙子”的计划,但他试图挑战三权分立制度的努力没有成功。
2.第五十四条企业采取分立方式进行重组,应当明晰分立后的企业产权关系。
3.在洛克和孟德斯鸠以后,“三权分立”学说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实践。
4.进而引发建筑法第34条有关行政技术分立之探讨。
5.新婚姻法的“新解释”给旧婚姻观女性当头棒喝,促使其由依赖性向独立性转变,奋斗才能享受,房子和爱情已“两权分立”,久违的真爱时代或将到来。
6.五座主峰高耸入云,分立五方,其间又有山谷万重,冈峦无数。
7.目前,市场上的大部分速印机的图像处理和电机控制芯片是分立的,并且无电脑直接打印功能。
8.德谟克利特认为物质是由分立的粒子构成的.
9.洛克的分权,其实是两权分立,孟德斯鸠虽然认识到司法权也很重要,但他也只不过是从执法权中分离出一个模糊的裁判权。
10.每省分立一清册,核定入款,详列其条目,刊布天下。
11.与传统分立电路元件构成的激光测距系统相比,该方案可大大降低系统成本,缩小系统体积,降低开发难度并提高系统灵活性。
12.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明确,审理赔偿确认案件应坚持立审分立原则。
13.该同步机以FPGA为核心,与集成电路、晶体管分立元件相结合,实现对输入脉冲触发转换、脉冲成形以及驱动输出,最终产生多路同步触发信号。
14.对称的三角形分立两侧,石头上雕刻着繁复精致的图案,十分精美,是巴厘岛的天堂门!
15.第三部分立足于上市公司股东质询权行使的理论基础,探讨了该项权利的范围。
16.五权分立思想是孙中山民权主义的重要内容。
17.洪荒之战后圣皇绝地天通,封神之战后三界分立,如今末世之战已然来临,羸弱的人间界将何去何从?九阳继承上古圣皇道统,屠妖灭魔,斩仙弑佛,重演洪荒!
18.在时分多址系统中,由地面站传送的一个分立数字组.
19.武清区示范镇还房政策是依据本村人口界定日时,本户“常住农业户口”结构和所持房屋情况确定是否享受分立户、小三代优惠待遇。
20.可关于这一主题有大量的判例法,适用了概括性的三权分立学说.
21.道友有所不知,正所所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周天皇朝独得天下气运已有万年,这时天机运转这洪荒大地当有诸国分立,我师兄不过是顺应天道而已。
22.我们太容易把自己教会中的分立看成是十恶不赦的。
23.楚河汉界也变成了湍急的大河和标志敌我双方的战旗,喧杀声、炮火声、马蹄声混杂在一起,形成了十分立体的战斗画面。
24.应站在一起,但不要靠的太近。因为廊柱分立才能撑起庙宇。橡树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阴影中生长。纪伯伦
25.伺服回路放大器由集成电路改成通用化分立电路,提高了速率陀螺系统工作的可靠性。
26.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27.然后整整齐齐的分立两侧,两个宫女举着障扇分立在身后。
28.可关于这一主题有大量的判例法,适用了概括性的三权分立学说.
29.应站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因为廊柱分立,才能撑起庙宇.
30.采用标准分立双极元件,对双极晶体管瞬态辐射光电流分流补偿法进行了实验验证。
31.他和石分立在一张长几两侧,他讲一段一把壶的创作、命名用意,石大宇讲一段制作工艺,每个人各讲九段。
32.要按照执行工作规律要求,探索建立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
33.在另一个大陆上,分立了很多武术教派,然而转韵派派主丹轩带领成员统一了这片大陆,建立起由转韵派统治的国家。
34.五座主峰高耸入云,分立五方,其间又有山谷万重,冈峦无数。
35.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个方面加以分析,“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是并非对立而是分立的关系。
36.六根红色的柱子分立两列,安静的负荷着屋脊给予承尘的重量。
37.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在圣所和神面前作首领的有以利亚撒的子孙,也有以他玛的子孙。
38.创新班引入企业模式,班内设四级六部,行政、党团、法制、班史、财务“五权”分立,人人有职务,定期换届。
39.采用标准分立双极元件,对双极晶体管瞬态辐射光电流分流补偿法进行了实验验证。
40.应站在一起,但不要靠的太近。因为廊柱分立才能撑起庙宇。橡树和松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阴影中生长。纪伯伦
41.六根红色的柱子分立两列,安静的负荷着屋脊给予承尘的重量。
42.楚河汉界也变成了湍急的大河和标志敌我双方的战旗,喧杀声、炮火声、马蹄声混杂在一起,形成了十分立体的战斗画面。
43.但是“安史之乱”以后,地方分离与民族分化则成为另一种现象,并最终导致五代十国的分立局面。
44.第四部分立足实践,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再审立案制度、审理庭室、再审效力等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45.第三部分立足于上市公司股东质询权行使的理论基础,探讨了该项权利的范围。
46.兄弟阋墙,划江而治,百年之间南北分立水火不容。
47.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个方面加以分析,“技术决定论”与“社会建构论”是并非对立而是分立的关系。
48.将负责与有限酌处权分立的项目。
49.第四部分立足实践,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再审立案制度、审理庭室、再审效力等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若干建议。
50.为了减少来自最高法院的阻力,顺利推行新政,罗斯福提出了一项向最高法院“掺沙子”的计划,但他试图挑战三权分立制度的努力没有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