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的造句
1. 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2. 退踞*弯的国民黨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
3.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4. 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5.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能产生。
6. 根据第一款作出保留的任何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通知比利时政府撤消此保留。
7.“领土”一词系指缔约任何一方的领陆和领水。
8.如果在本公约三个缔约国的领土内的人所接收的有关摊款油类总量在前一日历年度等于或超过6亿吨,则不论发生何种事故,也不论何时发生事故,第和第项所述的最高赔偿金额应为2亿计算单位.
9.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10. 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1.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2. 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13. “领土”一词系指缔约任何一方的领陆和领水。
14.若因保证人的过错致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将丧失预期的担保,保证人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与赔偿范围与保证人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皆不相同。
15.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16. 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
17. 第二部分在介绍不同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指出其不科学性,说明正确的分类方法,并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
18.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
19.约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日益扩大的合同责任趋势相佐,从而否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约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国法官不易掌握。
20.任何缔约国可以通知比利时政府退出本议定书。
21.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22.它于2005年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170个以上的缔约方。
23.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24. 缔约国承认的权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
25.缔约过失责任一般在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能产生。
26.因此,为了谋求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的保护,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缔约过失责任便应运而生。
27.缔约一方海关当局可授权他人用海关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28. 自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以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吸引大量缔约方并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受到最广泛接受的条约之一。
29. 缔约任何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以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
30.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31.欧洲共同体是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也将作为缔约方参加会议。
32. 关于利比亚的此类事务一向难于处理,这个国家是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因此英国政府能够提供的支持非常有限。
33. 加入WTO后,我国将在各缔约国和地区享受优惠待遇.
34. 大多数国家都是国际协定的缔约国,都承认这种共同性。
35.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36.本公约的任何议定书只应对所述议定书的缔约方有约束力.com。
37.关于本合约涉及事项,本主约及其它附约包含缔约双方的全部协议。
38. 试用期间因出卖人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9. 缔约一方海关当局可授权他人用海关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40. 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41. 此后,成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受到热诚接受的条约之一,迄今为止已有168个缔约方。
42. 缔约过失责任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形式。
43.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44.因此,为了谋求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的保护,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缔约过失责任便应运而生。
45.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46. 2003年,缔约国在卡塔赫纳拟定了一份条约草案,这是在它们的主持下拟定的唯一一份议定书,旨在避免转基因生物造成损害,而转基因生物的威胁并非十分紧迫。
47. 在过渡期,按照原有周期于2011年提交实施报告的缔约方不需要在2012年提交另一份报告。
48. 若因保证人的过错致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将丧失预期的担保,保证人则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构成要件与赔偿范围与保证人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皆不相同。
49. 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50.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