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的造句
1. 在本议定书的各缔约国之间,本公约与议定书应作为一个文件,结合起来阅读和解释。
2. 这些案件由外交部负责处理,而海牙公约缔约国的案件则由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部、以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法庭进行处理。
3.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 它于2005年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170个以上的缔约方。
5.关于本合约涉及事项,本主约及其它附约包含缔约双方的全部协议。
6.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7.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8.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能产生。
9.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0. 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
11.因此,为了谋求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的保护,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缔约过失责任便应运而生。
12.因此,必须科学构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确定其适用范围,以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13. 加入WTO后,我国将在各缔约国和地区享受优惠待遇.
14.因此,为了谋求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的保护,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缔约过失责任便应运而生。
15.缔约国双方全权代表,经双方正式授权,已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为证。
16.有关在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即将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的权利,不得在其他任何缔约国登记。
17. 约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日益扩大的合同责任趋势相佐,从而否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约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国法官不易掌握。
18. 基于此,本文试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和适用范围以及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立法建议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19. 大多数国家都是国际协定的缔约国,都承认这种共同性。
20.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21. 如果在本公约三个缔约国的领土内的人所接收的有关摊款油类总量在前一日历年度等于或超过6亿吨,则不论发生何种事故,也不论何时发生事故,第和第项所述的最高赔偿金额应为2亿计算单位.
22.该缔约国应给于适当的并与国内法律相一致的指导和指示,以保证该签字者履行其职责。
23. 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24.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25.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26.对于给付障碍法而言,缔约过失获得了与积极侵害债权同样重大的意义。现今的一些新型法律制度,都是在缔约过失的土壤之上发展起来的。
27.缔约任何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以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
28. 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29.它于2005年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170个以上的缔约方。
30. 第4款则要求缔约国为方便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应考虑建立一个制度化的程序和方式。
31. 该缔约国应给于适当的并与国内法律相一致的指导和指示,以保证该签字者履行其职责。
32. 关于利比亚的此类事务一向难于处理,这个国家是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因此英国政府能够提供的支持非常有限。
33. 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
34. 第五章,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之间的关系。
35.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36. 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7.列出可以协助缔约方计划和实施其公众教育和培训活动的组织名单。
38. 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39. 因此,必须科学构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确定其适用范围,以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的适用问题。
40. 自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以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吸引大量缔约方并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受到最广泛接受的条约之一。
41. 任何缔约国可以通知比利时政府退出本议定书。
42.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43.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44.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45. 本文正是立足于此,在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后,着重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在租船合同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它因为航运业的特点而体现出的特殊性。
46.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com,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7.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48. 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49. 在这届会议期间,一致通过了缔约方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和财务细则。
50.第4款则要求缔约国为方便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应考虑建立一个制度化的程序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