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
- 词语以文亂法
以法的造句
1.21. 法官断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2. 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韩非,在他著名的《韩非子?五蠹》中提到了“以法为教”。
3. 法之本,为民生,法之生,为民用,用法前,先懂法,法条例,心中记,用法时,需灵活,维己权,显正义,平时日,要守法,勿心小,把法触,无贪念,把心安。法制宣传日,愿大家以法为。
4.50. 这个“地头蛇”被绳之以法,完全是罪有应得。
5.92. 以法莲人因为咬不真字音,便说西播列。基列人就将他拿住,杀在约旦河的渡口。
6. 所以法律事实是经过思维加工后被法官所认定的事实,其与真实的客观事实不一定一致。
7. 我们将毫不留情地追捕战争罪犯,坚决将他们绳之以法.
8. 深圳渔政支队“以法兴渔”服务渔业。
9.74. 没有他们的创造性劳动,作品就不可能在社会范围内广泛地传播,所以法律对其利益进行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10. 我促请警方迅速调查这起事件,并且把应该对这项攻击行动负责的人绳之以法.
11. 法官断案,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12.42. 对那些贪官污吏,必须绳之以法。
13. 因此,应对请求权的相关理论重新进行分析与梳理,重新定位请求权的性质与功能,以淳化以法律关系为核心对象的私法体系。
14. 他公开致函,誓言“坚决”将涉案的神甫绳之以法、绝不姑息,要把“少数败类”革出教门,要出台配套制度和措施来重振教会,以实现教会“深度净化”。
15. 这伙亡命之徒,作恶多端,今天被绳之以法,是罪有应得。
16.177. 比如韩非声称“以法为教”,直接把法律视为对民众的规训与惩罚,所以才有民众守法这一说。
17. 随着清末“预备立宪”的开展,选举制度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在中国确立和实践。
18. 仲裁人要以衡平法为依据,法官要以法律为准绳。亚里士多德
19.58. 今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你可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不要妄想贪赃枉法还能逍遥法外,如果你真的无法无天,我一定代表国际刑警将你绳之以法!
20.17. 以法莲深深地败坏,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耶和华必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
21.知法、守法,争做社区合格小公民活动。
22. 包拯的"以法律提衡天下"的法治主张以及执法如山的实践,特别是他身上体现出的清官的特质,都说明他是中国清官文化当之无愧的代表人物。
23.165. 办案要秉公持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掺杂私心邪念,更不能拿法律做交易,以利害的考虑压倒合法与非法的判断。
24. 天地随气而变化,充盈之气有损益之变通,此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为行事之理。以礼教化而因事制宜,此为合义之理。知人之情而知关键与机变,此为合情之理。
25.121. 在以色列家,我见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莲那里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
26. 每遭遇一次,以一个自由动作,当你以法师幻术威能打失敌人时,选择在目标三格内的另一敌人重覆攻击一次。
27.128. 我愿以法律之威和正义之戈与您并肩战斗!
28.81. 解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存在的问题,最佳方案是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申报义务。
29. 中国古代有一个传统,“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0.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31.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32.26. 尧舜以前,其变不可胜穷已。历夏商至周,而靡敝已极,天下日趋于多事。周王道之穷也,其势必变而为秦,举前代之文制,一切铲除之,而独特之以法,此反始之会也。
33. 中国古人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多年来在儒法斗争解释框架中被解释成了*制主义。
34. 这些作奸犯科的违法分子,都应该绳之以法。
35.106. 我可能无法将你绳之以法,你的名声可能保护你免受你应受谴责的行为的后果。
36. 人在江湖飘,处处会挨刀,学法宛如剑,知法犹如刀,懂法似盔甲,守法如护盾,法制宣传日,全民皆护卫,以法律之盾,护人身之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打造和谐平安中国!
37.47. 对敲诈勒索旅客的坏分子必须绳之以法。
38.24.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39. 今天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你可千万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不要妄想贪赃枉法还能逍遥法外,如果你真的无法无天,我一定代表国际刑警将你绳之以法!
40. 如果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为他们设立一个富有文化艺术色彩的节日,可以对上述不合理的社会状况和荒谬的认识起到一个拨乱返正的作用。
41. 以法莲深深地败坏,如在基比亚的日子一样,耶和华必记念他们的罪孽,追讨他们的罪恶。
42. 规者,所以法圆,裁局则乖;矩者,所以象方,制镜必背。
43. 説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惟詩不可拘以法度。
44. 坚持原则,以法服人;掌权为公,以廉服人;身体力行,以德服人;苦口婆心,以理服人。
45. 每遭遇一次,以一个自由动作,当你以法师幻术威能打失敌人时,选择在目标三格内的另一敌人。
46.101. 因此,应用国际关系理論及相关研究成果,有助于阐明以法律为中心的WTO谈判及制度演进的政治脉络,而提高WTO研究的政策面贡献。
47.99. 以法制建设为保障,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的外部监督.
48. 人情化执法是以法为借口,行人情之实。
49. 他在职期间,徇私舞弊,贪污了大量的钱财,最后被绳之以法。
50.119. 因此,应对请求权的相关理论重新进行分析与梳理,重新定位请求权的性质与功能,以淳化以法律关系为核心对象的私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