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的造句
1. 如果在本公约三个缔约国的领土内的人所接收的有关摊款油类总量在前一日历年度等于或超过6亿吨,则不论发生何种事故,也不论何时发生事故,第和第项所述的最高赔偿金额应为2亿计算单位.
2. 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3. “领土”一词系指缔约任何一方的领陆和领水。
4.缔约国承认的权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
5. 在本议定书的各缔约国之间,本公约与议定书应作为一个文件,结合起来阅读和解释。
6.缔约方会议须根据其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7.俄罗斯、伊拉克和尼日利亚。
8.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9. 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0. 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11. 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12. 此后,成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受到热诚接受的条约之一,迄今为止已有168个缔约方。
13. 大多数国家都是国际协定的缔约国,都承认这种共同性。
14.截至2004年6月29日时,未签署公约但希望成为缔约方的国家可通过加入方式这样做,这是一种相当于批准的一步法。
15.他们与真主缔约之後,并断绝真主命人联络的,且在地方上作恶;这等人,确是亏折的。
16. 其中,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概念、性质、适用类型、赔偿范围等,并未从理论上加以厘清。
17.第一部分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论述。
18.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19. 每个缔约国应将本公约的各项规定适用于上述提单。
20.飞机或公路车辆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21. 第二部分在介绍不同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指出其不科学性,说明正确的分类方法,并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
22. 根据第一款作出保留的任何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通知比利时政府撤消此保留。
23.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24. 本文尤其研究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问题,加强其可操作性。
25.2003年,缔约国在卡塔赫纳拟定了一份条约草案,这是在它们的主持下拟定的唯一一份议定书,旨在避免转基因生物造成损害,而转基因生物的威胁并非十分紧迫。
26.此后,成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受到热诚接受的条约之一,迄今为止已有168个缔约方。
27. 第4款则要求缔约国为方便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应考虑建立一个制度化的程序和方式。
28. 本公约的任何议定书只应对所述议定书的缔约方有约束力。
29.它于2005年方始生效,但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得到最迅速和最广泛接受的公约之一,有170个以上的缔约方。
30. 除非缔约双方另行商定,否则根据本协定充公的犯罪得益须由被要求方保留。
31.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32. 退踞*弯的国民黨当局为了争得与日本缔约的所谓“正统地位”,转而承认旧金山和约,追随美国的意愿走上了与日本单独缔约的道路。
33. 有关在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即将建造或正在建造的船舶的权利,不得在其他任何缔约国登记。
34.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35.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
36. 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37.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38.加入WTO后,我国将在各缔约国和地区享受优惠待遇.
39.第二部分在介绍不同学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划分的基础上,指出其不科学性,说明正确的分类方法,并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
40.以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法庭进行处理。
41.关于利比亚的此类事务一向难于处理,这个国家是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因此英国政府能够提供的支持非常有限。
42. 任何缔约国可以通知比利时政府退出本议定书。
43.该缔约国应给于适当的并与国内法律相一致的指导和指示,以保证该签字者履行其职责。
44. 关于本合约涉及事项,本主约及其它附约包含缔约双方的全部协议。
45.自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以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吸引大量缔约方并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受到最广泛接受的条约之一。
46.除非缔约双方另行商定,否则根据本协定充公的犯罪得益须由被要求方保留。
47.在本议定书的各缔约国之间,本公约与议定书应作为一个文件,结合起来阅读和解释。
48.如执行请求可能违背被请求缔约方的现行域内法或与适用于该缔约方的国际条约相悖,则可拒绝执行协助请求。
49.性质、适用类型、赔偿范围等,并未从理论上加以厘清。
50. 笔者拟就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问题,谈一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同仁,望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