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的造句
1.如果传染病泛滥,是把钱花在力图根除像疟疾这类的最厉害的疾病上,还是花在公众絔岛陀?
2.这只由俄国一位著名儿童文学家呕心沥血创造的俄国熊,于1977年12月19日呈现在公众面前。
3.她老爱看些八卦杂志,所以对许多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了如指掌,一跟她聊起来,她就如数家珍地说个没完。
4.因为总是用台里的电话不太好,你知道这是一个公众的节目。
5.如果一个亚洲人在公众场合侮辱一位中国少女,我们也一样严惩不怠!
6.同性恋之所以神秘,是因为它不符合公众的道德取向,但并非罪。
7.一个人接受了公众的信任之后,就应该把自己看作是公共财产。
8.当一个人受到公众信任时,他应该把自己看作为公众的财产。
9.由于性问题研究日益得到公众拥护,受到社会尊重,它的未来必定会孕育出理解人类性问题的振奋人心的前景。
10.富尔特文格勒为纳粹指挥与其为美国公众指挥也不一定是两只手.
11.但是时常被视为远离公众视线的有组织犯罪仍然可以高枕无忧,隔岸观火。
12.伴合作是严管厉治以外的另一方法,与其费尽心神与污染者周旋,将他们绳之于法,环保署认为不如循循善诱,于是便加强公众教育,指导污染者如何尽量避免造成污染。
13.其实我也是可以赞美它的,但我的赞美是不能对公众发生影响的那种。
14.一个没有素质的公众人物一旦出现在公众的眼前,一定是丑态百出、令人啼笑皆非的。
15.当别人在公众场所不小心出丑时,我们往往一笑了之;而当同样的情境在自己身上出现时,我们往往好长时间不能从尴尬中走出来。
16.然而,公众对此却持容忍态度,受害者很少愿意报案。
17.食指划了一个口子,鲜红的血珠渗了出来,滴到了流水线上,哗啦哗啦地成了公众之物。
18.每期选取一位当下有影响的公众人物,从逆境这一特殊的角度讲述其成功背后的艰辛与进取。
19.因为我一般不轻易在公众场合表现那些类似于xx的舞蹈动作。
20.好好利用公开场合锻炼、展示自我,哪怕只是一次课堂上的发言,别怕尴尬,更别怕丢人,也不要笑话在公众面前丢脸的人。
21.近年几宗事故中,传媒耸人听闻的报导手法和侵犯私隐,激起公众强烈抗议。
22.因为他不是公众人物,所以他的自恋更为私秘。
23.他再次表示道歉,这一次是在公众场合不为明目张胆威胁媒体,而是为了查错了目标道歉。
24.首发于起点网,以下是公众版部分,应该不算侵权吧。
25.媚俗不是贬义词,它意味着出版商对公众此时此刻心理需求的准确把握。
26.但是,不时你们所认为的美貌,不是公众舆论所说的美貌。
27.很快这一变化将为公众所了解,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个现代神话。
28.比如说公众传媒上的说教和侮辱。
29.换成那些公众人物,可真痛苦,吃饭生病时,都有人来烦。
30.以前大家都不说这些事,肖强现在抓住一回,就在公众场合批评一回。
31.这就和"狼来了"的效果一样:公众会逐渐会对现实生活中的有毒物质麻木不仁,而对真正的致癌物放松警惕。
32.我们只是需要谈谈最敏感的问题,如何在金钱和公众利益之间的抉择,并且还夹杂了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
33.眼前涉及海丝特白兰自身权利的这件事,虽然一方面是广大公众,另一方面是只以自然的同情为后盾的弧身女人,双方众寡悬殊,难以对垒,但她还是忧心仲仲地从她那孤零零的小茅屋中出发去力争了。
34.只要你成了公众人物,你的老底瞒也瞒不住。
35.当一个人受到公众信任时,他就应该把自己看作为公众的财产。杰弗逊
36.痞子蔡的《第一次亲爱的接触》开风气之先,也让公众认识了网络文学这四字。
37.我们不应鼓励把价值判断凌驾于真相之上,这种做法事实上就是鼓励公众观点与有分歧的价值观分道扬镳。
38.私底下的每一分的努力都会在公众面前表现出来。
39.对于我而言,笔名是公众的,原名才是我自己的,它隐藏在丛蕤的森林里吐着幽幽芳香。
40.政治家是公众利益不眠的看守。丁尼生
41.她苍白的面孔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勇敢的笑容,这位神采奕奕看起来十分健康的女孩子,已经准备好再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了。
42.当你坐在小汽车享受个人的流动空间,当你坐在巴士享受公众的效益,当你坐在远行的大船享受旅途的潇洒,当你飞入蓝天把世界变小,您可知道劳动的美丽。
43.诸如我们都在什么时候见面,见面后做些什么事情,会不会在公众场合做很引人注目的事情。
44.他有一种洞悉世事的能力,总是可以敏锐的发现症结所在,并毫不犹豫的公众于世。
45.然而恶意也能成为善事的源泉:当公众利益有诉求,英国黑客们一往无前,披荆斩棘。
46.公众假期,他们会到另一个城市去旅游。
47.为公众的幸福工作的人,不论在哪个部门,都不能被国界所隔断,他们的劳动成果并不只属于一个国家,而是属于整个人类。
48.公众的信任不能随便托付给人,除非这个人首先证实自己能胜任而且适合从事这项工作。
49.遂以女子事言于公众,意欲激兵民斗志。
50.媒体在报道依据正当程序所作判决方面有很多问题,其间,依正当程序所作的判决往往给人以法院让罪犯逍遥法外的印象而触犯众怒,帕克意识到,依据正当程序作出的判决是经不起检验的,它受制于司法和立法的细微变化,依正当程序所作的判决从间接和略显新奇的角度使得对罪犯的刑事制裁更为公众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