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教而杀
不教而杀意思
教:教育;杀:处罚,杀死。
不警告就处死。指事先不教育人,一犯错误就加以惩罚。
出处:春秋・孔子《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例子: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而不应该不教而杀。
故事: 春秋时期,56岁的孔子担任鲁国的大司寇,他上任时颁布了三大法令,实行实价买卖,男女分道而行,款待外国人。当时少正卯出来反对被抓,手下问孔子杀不杀,孔子一向推行“仁政”,主张教育,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 就把他抓入牢中。
不教而杀的详细解释
【释义】
平时不透过教育来防范罪行,遇有犯错立即加以处罚或判死刑。《论语・尧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亦作“不教而诛”。
不教而杀的翻译
- execute without teaching
不教而杀的造句
1,2 对待犯错误的人应当采取治病救人的方针,而不应该不教而杀。
2,7 “四恶”之首叫作“不教而杀谓之虐”(不先施教育就惩罚,这叫残暴)。
3,9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
4,也正是礼的精神体现。
5,10 他不讳言,提出“二次罢免”的用意只是先“示警”,成功机会不大,但可避免直接提“倒阁”案而落人“不教而杀”的口实。
6,3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
7,11 文章认为,台大院长林芳郁“不会让社会大众失望”的承诺,虽让台大人的背脊重新挺直,但在台大重振百年声誉的同时,院方也面临“不教而杀”的质疑。
8,8 “不教而杀谓之虐”,传统中国的刑事政策注重的是教化,讲的是正风俗,饬人心,即使有死刑也是以杀止杀,以刑去刑,以达到无刑为目的。
9,4 “养不教,父之过”,“不教而杀谓之虐”,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10,富、教”理论,反对“不教而杀”的野蛮管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