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

掩耳盗铃朗读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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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介绍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注释

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亡,逃亡。 则:但是 负:用背驮东西。 况然:形容钟声。 遽(jù):立刻。 悖(bèi):荒谬。 恶(e):害怕。

吕不韦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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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闻之若此,不若无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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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无闻矣。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楚庄闻孙叔敖于沈尹筮,审之也,故国霸诸侯也。吴王闻越王勾践于太宰嚭,智伯闻赵襄子于张武,不审也,故国亡身死也。 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能之若此,不若无闻也。 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辞多类非而是,多类是而非。是非之经,不可不分,此圣人之所慎也。然则何以慎?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