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

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朗读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故天子立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夫人固不能自知,人主犹甚。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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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吕氏春秋》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成书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此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以道家理论为基础,以名、法、墨、农、兵、阴阳家思想学说为素材,熔诸子百家学说为一炉,闪烁着博大精深的智慧之光。吕不韦想以此作为大一统后的意识形态。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却选择了法家思想,使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全部受挫。《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秦道家的代表作,全书共分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二十余万字。

吕不韦

吕不韦(前292年—前235年),姜姓,吕氏,名不韦,卫国濮阳(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年著名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编纂《吕氏春秋》(又名《吕览》),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共20余万言,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兼儒墨,合名法”,故史称“杂家”。书成之日,悬于国门,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此为“一字千金”。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被免除相邦职务,出居河南封地。不久,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吕不韦担心被诛杀,于是饮鸩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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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亡斧者,意其邻人之子。视其行步,窃斧也;视其颜色,窃斧也;听其言语,窃斧也;动作态度,无为而不窃斧者也。俄而掘其沟而得其斧,他日,复见其邻之子,其行动、颜色、动作皆无似窃斧者也。

伯牙鼓琴,锺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锺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锺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锺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 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

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闻之若此,不若无闻也。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人主欲自知,则必直士。故天子立辅弼,设师保,所以举过也。夫人固不能自知,人主犹甚。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锤毁之,钟况然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也!

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玃,玃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此愚者之所以大过也。闻而审则为福矣,闻而不审,不若无闻矣。齐桓公闻管子于鲍叔,楚庄闻孙叔敖于沈尹筮,审之也,故国霸诸侯也。吴王闻越王勾践于太宰嚭,智伯闻赵襄子于张武,不审也,故国亡身死也。 凡闻言必熟论,其于人必验之以理。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夔于是正六律,和五声,以通八风,而天下大服。重黎又欲益求人,舜曰:『夫乐,天地之精也,得失之节也,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也。夔能和之,以平天下。若夔者一而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也。」宋之丁氏,家无井而出溉汲,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闻而传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国人道之,闻之于宋君,宋君令人问之于丁氏,丁氏对曰:「得一人之使,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能之若此,不若无闻也。 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辞多类非而是,多类是而非。是非之经,不可不分,此圣人之所慎也。然则何以慎?缘物之情及人之情以为所闻则得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