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的造句
1.在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是否合并审理产生不同认识,也引起执法标准不一。
2.侵害人格权商品化的责任方式,应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兼采其他责任方式。
3.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4.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立法的一大进步,但依据这一制度却无法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婚内索赔问题。
5.由于不可抗力不合规律、不能为人力所控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不能够避免后果,所以,受害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6.其五,在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侵权责任中的损害赔偿问题上,本文主要论述了过失相抵和损益相抵规则。
7.在版权局注册你的剧本,给它更多的保护,这能防止有人盗用你的作品,并且在发生侵权案件时,能判给你损害赔偿金和律师费。
8.22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9.传统理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权民事责任,精神赔偿不能扩展到合同关系。
10.损害赔偿不应使无过错方因违约而获利。
11.然而长期以来,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标准,却没有统一的规范可供遵循,已有的几类人身赔偿范围和标准也因法出多门,相互间差异悬殊。
12.62 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笔者认为在此范畴内,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应当将被保险人故意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义务排除在外。
13.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出了建议。
14.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造成药品中毒事故的,致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负损害赔偿责任。
15.18 传统民法赋予违约金担保债务履行的功能,但将违约金视为损害赔偿的预定无异于缘木求鱼,只有完全是惩罚性质的违约金才能实现债的担保功能。
16.消费者和洗衣商形成合同关系,违约损害赔偿时,违约方应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17.本文试就合同解除的溯及力与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的产生这两个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18.法院将法定损害赔偿金判给了她.
19.这家报纸正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女演员对簿公堂。
20.2005年5月27日,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审理的“龙胆泻肝丸导致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公开宣判。
21.与此相对者,法院应避免运用此一条款进行一般性的酌减,以免动摇损害赔偿制度之责任基础。
22.由于不可抗力不合规律、不能为人力所控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不能够避免后果,所以,受害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23.本文就未出生胎儿的法律定位、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24.抽逃出资瑕疵股权转让行为有效,但应由谁承担对公司的补足出资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或对公司债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25.本文就未出生胎儿的法律定位、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26.目前因学校事故而引发的未成年学生损害赔偿案件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7.报业集团对此次事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是涉及个人隐私权问题而请求天价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以及补偿性损害赔偿的前所未有的诉讼。
28.阐述了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的适用。
29.60 法院将法定损害赔偿金判给了她.
30.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多重性,是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立法的基本特点。
31.惩罚性赔偿与刑事罚金有本质区别,也不同于民事制裁措施、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
32.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3.先撤后商三种情形下人车先撤离征求意见稿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4.50 侵害人格权商品化的责任方式,应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兼采其他责任方式。
35.如果守约方根据X条中止本合同,违约方仍应给予损害赔偿。
36.传统理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权民事责任,精神赔偿不能扩展到合同关系。
37.第六节,论述了立法确认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责任的重要意义和可行性,为健全、完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提出了建议。
38.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理论,笔者论述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十大类特殊主体、九大类一般主体。
39.目前人大正在审议的草案规定,刑事案件受害人或亲属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0.7 如果守约方根据X条终止本合同,违约方仍应给予损害赔偿。
41.71 这家报纸正和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女演员对簿公堂。
42.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新修订的婚姻法的一大进步,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
43.未出生胎儿的民事权利范围以及未出生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44.69 由于相关法律缺位或过于原则,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成为难点。
45.另一方面,考虑到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意义,笔者认为在此范畴内,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不应当将被保险人故意所导致的损害赔偿义务排除在外。
46.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的一项新课题。
47.惩罚性损害赔偿是我国民事立法和民法学研究的一项新课题。
48.侵害人格权商品化的责任方式,应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兼采其他责任方式。
49.14 其五,在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侵权责任中的损害赔偿问题上,本文主要论述了过失相抵和损益相抵规则。
5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