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的造句
1.8, 按照行政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我国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70, 基于此,希望通过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指出其不周全之处,以廓清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法上的应有之义。
3.67, 司法认知,又称为“审判上的知悉”,是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证据学上一个重要问题。
4.事诉讼法和规定律师资格律师法。
5.20, 但这些讨论多是在行政诉讼法原有框架内对受案范围的修正,都是不够完善的。
6.57, 然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缺席判决制度无疑是一种缺憾,与现行的诉讼经济理念相违背,也不利于诉讼公正的实现。
7.53, 沉默权是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在刑诉法再修改之际。
8.7, 在刑事诉讼法领域引入诉权的概念有利于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实现控辩平衡以及被害*权利的保护。
9.78, 1995年,行政诉讼法施行不久,四川夹江县技监部门因商标侵权查封了一家小企业,却被当事人以“涉嫌越权”告上法庭。
10.16,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现行犯可以适用先行拘留。
11.77, 在昨天下午举行的蓟门决策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吴宏耀提出了上述观点。
12.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和中国律师学。
13.15, 比较美国的做法,我们应该对我国行政诉讼法“不适用调解”原则进行反思。
14.71, 国际民事诉讼法是调整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基本法.
15.实践等多角度对其做系统的分析探讨,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理论和制度的构建有所裨益。
16.30, 我国民事诉讼中目前尚无诉讼系属中之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关先行判决的研究,理论界也尚属空白。有学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先行判决为部分判决。
17.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
18.26, 无罪推定原则被称为刑诉法的基石性原则,它是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刑法或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或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堪称一项公认的重要国际刑事司法准则。
19.65, 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不够完善,甚至还存在制度性缺陷。
20.22, 意思自治体现在民事诉讼法领域便是程序上的处分权即诉权。
21.42,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制度规定的过于粗疏,弊端较多.
22.68,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3.刑事诉讼法和规定律师资格律师法。
24.60, 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个具有*权保障价值的证据规则。
25.6, 诉讼费用制度是当今各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26.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龙菊认为,今年将要颁布的新行政诉讼法,将从司法层面对依法行政进行有效规范、约束,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
27.适当应对。
28.83, 行政诉讼法是一部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民告官”法律,此次修改都有哪些看点?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29.9,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群体诉讼.
30.52,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法官的释明制度,由此导致了理论与实务中的诸多缺陷。
31.61, 沉默权问题不仅是诉讼法学上的问题也是宪法学上的一个问题。
32.40, 因此,重构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势在必行。
33.19, 在刑事诉讼法修改和证据法立法的大背景下,研究口供问题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34.51, 现行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已是不争的论题。
35.41,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应当设立这个制度.
36.17, 随着目前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发展变化,国际民事诉讼法也面临着巨大的变革。
37.29, 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权是导源于民事实体法中的私法自治原则,而又经过诉讼法公法性改造的程序性权利。
38.25, 随着对公民权利关注程度的日益增加,当今世界多数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刑事司法令状主义以制约司法警察的超强权力。
39.54, 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
40.85, 民诉法的修改为民事诉讼理论研究创造了一个新的契机,带来了民事诉讼法研究新的繁荣。
41.50, 第七卷包括完整的俄勒冈州法律分类中的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以及专家意见和重要案例。
42.35,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较为粗糙,使一些当事人及法院得以借机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级别管辖,实现其不正当利益。
43.14,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审前羁押的司法救济程序,被羁押者不能援用司法救济方式质疑审前羁押的合法性,导致司法实践中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问题较为严重。
44.2,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浩如烟海的诉讼法学著作中,学者们论述得最多的就是证明责任.
45.1,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而不包括精神损失。
46.10,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被告人口供的规定过于抽象,操作性差,缺乏完备的证据规则,难以保障口供发挥应有的作用。
47.55, 2006年兼并有26年历史的上海市沪东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扩大和提升诉讼法律事务中心律师团队的规模和质量。
48.澳门居民实习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擅长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律师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实务训练。
49.56, 作为“宪法的测震仪”,“应用宪法”的刑事诉讼法对公民的财产权保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当然包括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保护。
50. 朱锡森:《新民事诉讼法讲话》,中国检察出版社,第115页。